陶医生给自己和家人买了很多保险,虽然不是保险从业人员,但也不能算一枚保险小白吧。然而,最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疫苗强制责任保险,却颠覆了我对保险的认知。
在陶医生眼里,疫苗强责险和陨石砸伤险,本质上没有区别。
陨石砸伤险?呵呵,这是陶医生杜撰的,为了向大家解释疫苗强责险是怎么回事。
被陨石流星砸中,非死即伤,后果确实很严重,但这飞来横祸的发生概率有多少呢?
陶医生搜索了半天,只有零星的陨石伤人报导。其中最著名的一起发生在1954年美国的阿拉巴马镇,一颗重达4公斤的陨石穿屋顶,擦过正在睡觉的霍洁思女士身边,灼伤了她的腰部皮肤。后来,为了争夺这颗陨石的所有权而演绎出的一系列故事,让这起陨石伤人案变得八卦而著名。
霍女士的伤口和陨石砸穿的屋顶
看来,现实中确实有被陨石砸伤的风险,然而其概率太小太小,以至于普通人根本不需要担心这个问题。再说,如果非要担心这个概率,可以买意外险,意外险包括了这种实实在在的意外。
如果陶医生设计一款陨石砸伤险:每个人只需交10元保费,保一辈子,只要被陨石砸中,无论伤势如何都偿付50万元,如果不幸被砸死,偿付100万元。
请问,你会买这个保险么?
我猜你大概率不会买这个保险。
陶医生相信,绝大多数有社会经验的人都能看明白,陨石砸伤发生概率实在太低太低太低,这个保险就是一门无本而万利的生意,只会让保险公司赚的盆满钵满,对于买保险者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即便陨石砸伤险的保费降至1元钱,那也是一种浪费,谁的钱不是钱呢?没人会上当,陨石砸伤险只能是陶医生杜撰出来的险种,现实中根本不会出现,如果万一出现了,陶医生觉得那是一种黑色幽默或社会试验,不可能是正儿八经的保险。
言归正传,陶医生认为靠谱的保险至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针对可能发生的风险。
这种风险必须真实存在,对于某一个个体而言,可能并不是太大,但对整个人群而言,时时刻刻有人在出险,比如癌症。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今日癌症】网站数据,2018年中国≤75岁人群的累计癌症发生率为20.6%,全球国家中排名第69,不算低了。这就相当于,每5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个人会在75岁前确诊癌症。
世界卫生组织的【今日癌症】
几乎每个人,都有亲朋好友罹患癌症的,是不是?癌症离我们每个人都不远。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确实可以大大降低癌症概率,然而不可能降为零,为了减少癌症损失而购买各种重疾险,整体上是一种理性行为。
第二,出险后损失巨大,个人往往难以承受。
仍以癌症为例,治疗费用以及劳动力损失都是巨大的,虽然现在我国的医保已经能承担大部分,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一个普通家庭如果出现癌症患者,仍然会严重影响全家的生活质量。
另外,癌症治疗手段日新月异,医保通常只能承担最传统治疗手段的费用,对于效果或安全性更好的新技术,往往是只能自费而不能报销。这种情况下,保险偿付所得就可以用于这些新技术,对患者结局影响非常大。
如果出险后的损失很小,个人完全可以承担,通常是不需要买保险的。比如,据我所知,门急诊就很少有保险覆盖,一个是发生频率高,一个是情况通常不太严重,这种情况下买保险就相当于变相的报销,意义不大。
2014年8月,我陪陶宝去溜冰,仰面朝天一跤,背部肌肉一紧张,把腰椎棘突拉断4根,家里休养了3周。
这个意外,除了诊断的CT花了200元,没有吃药,只是买了一个腰托辅助治疗。老婆提醒我:你不是买了很多保险,看看会不会可以赔付?于是,我问了保险经纪人,果然有一个意外门急诊险可以报销医药费,于是就报了这200元。不过保险经纪人强调,只是报销意外事件,生个病看门急诊不报销。
事后想想,我还买了几个单独的意外险,真出大事只能靠这些意外险,能门急诊处理的意外险,都不是大事,完全可以承担,其实不必买保险,所以这个意外门急诊险其实很鸡肋,但作为附加险可以让整个保险看上去更充实些吧。
以上就是陶医生对保险基本理念的认知,如果有严重误会之处,欢迎拍砖。
现在我们来谈谈本文的主角——疫苗强责险。根据官方的介绍,该保险的关键信息如下:
投保人: 疫苗生产企业(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
受益人:受种者(接受疫苗接种者)
出险条件:因疫苗质量问题,造成受种者伤残、死亡
免责条款:企业故意违法或 第三方导致导致的疫苗质量问题
是否强制购买:是
普通网友一看这个保险,马上联想到2018年轰动全国的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生产造假事件,以为政府又出重拳了,无一不拍手称快。
普通网友万万想不到的是:长春长生事件属于故意违法,即便由此造成受种者伤残或死亡的,属于该保险的免责条款,根本就不给予赔付。
网上关于疫苗强责险的法律讨论,几乎全部集中在其免责条款上,比如曾经的疾控人、现在山东万航事务所的律师王小龙,在 《律师说丨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切不可轻易免赔》一文中提到:与交强险横向比较,疫苗责任险的免赔范围争议巨大,有可能导致受种者得不到赔偿。
然而,普通网友和律师忽略了一个最最关键性的事实:长春长生虽然造假,但涉事狂犬病疫苗按药典标准检测均为合格疫苗,没有一个人因为接种了这些问题疫苗而导致伤残或死亡。
再来看2016年的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该案在当时也是全国性的疫苗丑闻,涉事疫苗在明确脱离冷链的情况下非法流通并接种于人体,要说其质量问题比长春长生的疫苗更加严重。然而,案发后查封涉事疫苗并进行检测,竟然发现这些已经过期几个月的疫苗,也是全部合格。整个事件中,也没有听说有任何人接种了这些问题疫苗而伤残或死亡。
现在,你意识到疫苗强责险的最大问题是什么了吗?
那就是:在现代疫苗生产和检测技术下,因为疫苗质量问题而导致受种者伤残或死亡的情况根本不可能发生。既然不会发生,就谈何理赔呢?
陶医生从2000年起从事疫苗接种管理工作,经历了中国多次疫苗负面事件。在上述两起事件之前,还有2005年的安徽泗县甲肝疫苗事件、2008年的山西疾控高温疫苗事件、2013年的乙肝疫苗接种后多名幼儿死亡事件,这些事件没有一起是疫苗质量问题所致。
放眼全球,本世纪也没有听说过因为疫苗质量问题而导致受种者伤残或死亡的事件。
前几周,陶医生转载的《疫苗灾难:上世纪八大疫苗事故》,都属于生产制备过程不规范导致的疫苗质量不合格事故,这些事故属于疫苗强责险的理赔范围,然而本世纪的疫苗生产和检测技术已经杜绝了上世纪的这些技术漏洞,即便疫苗质量出现小瑕疵,也绝无可能导致伤残或死亡。
2018年的长春长生事件还曝光了另一件疫苗质量瑕疵事件:2017年底,武汉生物和长春长生各有一批白百破疫苗在上市后的抽检过程中发现百日咳效价不达标,但大多数疫苗已经被接种,只有少数被召回。
百日咳效价不达标,意味着针对百日咳的预防效果会差一些。但是这会导致受种者伤残或死亡么?不会。
说完疫苗质量问题,再说说疫苗不良反应,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疫苗是药物,是药物就会有不良反应,绝大多数疫苗的不良反应轻微,谈不上需要经济补偿。但是陶医生也必须承认,少数疫苗因本身特性,会导致的受种者伤残或死亡。目前使用的脊灰活疫苗和卡介苗,分别含有活病毒和活细菌,可以引起某些受种者严重感染而出现伤残或死亡。
这种严重不良反应以脊灰活疫苗最为突出,致残概率约为1/25万~1/42万,以中国每年出生1500万新生儿计算,每年致残儿童达到两位数。
脊灰活疫苗致残导致的上访
然而,疫苗不良反应有专门的补偿办法解决。2008年,卫生部令第 60 号发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2011年前后,各省都根据该鉴定办法制订了各自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虽然补偿额度各有不同,但却是正规解决渠道,所以疫苗不良反应不在疫苗强责险的理赔范围。
生产自费疫苗的企业,每年都会准备一笔钱用于可能的疫苗异常反应补偿。这些钱如果用于买异常反应补偿险,那还说得过去。只不过,异常反应补偿险的保费,往往会明显高于未买保险前实际支出的补偿费,毕竟保险公司要赚一笔。
现在厘清了。首先,导致受种者伤残或死亡的疫苗质量事故,根本不可能发生,疫苗强责险根本无用武之地;其次,疫苗不良反应,不属于疫苗强责险的理赔范围。
也就是说,疫苗强责险不可能出现理赔。那么,疫苗强责险到底有何意义呢?陶医生实话实说:
首先,出台疫苗强责险,是长春长生事件后政府给公众的另一个交代,表明自己除了疫苗管理法外,还有其他作为,事实也是老百姓都欢迎这个举措;
其次,疫苗强责险符合国家大力发展保险业的政策,受到保险行业的欢迎,而保险行业的政策游说能力非常强大。
疫苗强责险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初,有媒体采访我,我坦诚地指出疫苗强责险存在的问题,明确表达反对的态度,然而记者不好意思地告诉我,这些观点无法发表出去。
陶医生相信,疫苗企业都明白疫苗强责险是怎么回事,但他们不可能公开反对这个政策以及逆怼民意,他们只能一边腹诽,一边接受这个保险。这些钱,对于疫苗企业来说,只是一笔小钱,但如果没有实际意义,再小钱也是一种浪费,最终是老百姓买单,最后只有保险业赚了钱,政府赢了面子。
陶医生问了某疫苗企业的市场经理,TA告诉我:
他们企业的疫苗产品绝不可能出现导致受种者伤残或死亡的质量问题,其他企业也不会。
对于疫苗不良反应,他们每年都有专项费用于补偿,有些即便不是疫苗不良反应也会考虑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予补偿。即便如此,他们每年用于补偿的费用也用不完。
然而,如果以每支疫苗收0.6元左右的疫苗强责险,这个险的保费会远远超过每年的专项补偿费用,而且根本就不可能出险而给到受种者。
陶医生知道,仅凭这篇文章,几乎不可能阻止疫苗强责险出台,但出于公平正义,我愿意出头为疫苗企业喊几声,即便留言里会有不少【你是不是收了疫苗公司的钱?】的质疑,我依然愿意发声。
最后,看看匿名的疫苗企业朋友们怎么说:
第一位朋友也觉得是个疫苗强责险伪命题,想学美国但不知所云,这位朋友没有提出解决方案。
第二位朋友明确指出,疫苗强责险是给保险公司送钱,但已经既成事实,不得不执行。所以,他们想了一个办法,把原来每年准备用于疫苗不良反应补偿的钱用于购买不良反应补偿险,疫苗强责险以附加险形式加入,给其一个存在感即可。
这位朋友所在的公司已经和保险公司谈妥,两种险联合的保费是每支疫苗0.22元,按该企业2019年的疫苗批签发上市支数估算,需要保费数百万元左右,以往每年的不良反应补偿的费用远没有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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