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癌症患者死亡并不总是癌细胞,肝癌患者也需要“活血化瘀”!
2020-11-09
觅健肝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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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本身的基础疾病 恶性肿瘤类型、分期 肿瘤治疗相关的并发症 生物标志物的紊乱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随时做到基本的生活预防,积极下床活动等,如果伴有静脉血栓栓塞的高危因素,就应该积极的药物或非药物预防干预了。
对于住院患者,若无治疗禁忌证的话,建议对所有肿瘤患者进行预防性抗凝治疗。
肿瘤患者住院治疗只是暂时的,出院后也应该积极预防治疗。
对于初始化疗、静脉血栓栓塞高风险、无药物相互作用且无出血高风险(如胃肠道肿瘤)的门诊肿瘤患者,建议采用“利伐沙班”作为血栓一级预防措施。
肠外抗凝剂
口服直接Xa因子抑制剂
华法林
华法林可用于静脉血栓栓塞肿瘤患者的长期抗凝治疗,在使用时应该有至少5天的肠外抗凝剂过渡期,在此期间肠外抗凝剂与华法林重叠使用,直至患者国际标准化比值(INR)达到2~3。为确保华法林使用的疗效和安全性,必须要定期监测INR。
在实际应用方面,指南对肿瘤相关静脉血栓栓塞防治的推荐如下:
合并深静脉血栓的肿瘤患者应接受3~6个月以上的低分子肝素或华法林治疗;
合并肺栓塞的患者应接受6~12 个月以上的治疗;
对于肿瘤进展或有持续危险因素的患者,应考虑长期抗凝。
口服直接Xa因子抑制剂利伐沙班,是抗凝治疗的首选单药治疗方案之一,从急性期即可开始使用;
在导管相关血栓治疗过程中,导管移除不是必须的。
可使用低分子肝素、普通肝素、磺达肝癸钠或利伐沙班进行起始抗凝。对于起始肠外抗凝治疗的肿瘤患者而言,在没有严重肾功能损害的情况下,在静脉血栓栓塞诊断的前5~10天使用低分子肝素优于普通肝素。
长期抗凝治疗方面,优选低分子肝素、利伐沙班或艾多沙班至少6个月,因为其疗效优于维生素K拮抗剂。在无法使用低分子肝素和直接口服抗凝药的情况下,可使用维生素K拮抗剂进行抗凝。直接口服抗凝药增加大出血发生风险,尤其是在胃肠道和潜在泌尿生殖系统恶性肿瘤患者中。在其他具有高粘膜出血风险的情况下,也需要谨慎使用直接口服抗凝药。使用直接口服抗凝药之前应检查药物相互作用。
活动性肿瘤患者,如患有转移性疾病或接受化疗的患者,应使用低分子肝素、直接口服抗凝药或维生素K拮抗剂进行6个月以上的抗凝治疗。超过6个月的抗凝治疗需进行间歇性评估,以确保持续有利的风险获益。
一方面是药物与药物间的相互作用,强抑制剂或P-糖蛋白和细胞色素P450 CYP3A4的诱导剂会影响直接口服抗凝药的代谢,改变它们的功效和/或安全性。
另一方面是抗凝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然后是给药途径,大多数患者会觉得口服药比较方便,但低分子肝素仍然是常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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