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医疗废弃物管理大检查来了!

2020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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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科普朱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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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医疗废弃物监督检查,来了!

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官网消息,近日,省卫生健康委召开全省“医疗废弃物管理监督检查月”活动安排部署视频会议。

会议安排了全省“医疗废弃物管理监督检查月”活动具体工作,通报了近期医疗废弃物执法监督检查情况。



省卫健委副书记发话:

强化检查整改!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正厅长级)、省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张晓清强调,这次会议是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医疗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具体行动, 是对全省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

目的是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处置 ,促进医疗机构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的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对此,省卫健委负责人对“医疗废弃物管理监督检查月”工作提出以下四点要求:

一是要强化思想认识,周密部署安排


二是要突出难点重点,强化检查整改


三是要加强部门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四是要加强舆论宣传,强化信用约束;

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

医疗废物处置规范来了


新冠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处置医疗废物,以下几点千万要注意:

1.明确分类收集范围。医疗机构在诊疗新冠肺炎患者及疑似患者发热门诊和病区(房)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均应当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2.规范包装容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利器盒的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其无破损、无渗漏。医疗废物收集桶应为脚踏式并带盖。医疗废物达到包装袋或者利器盒的3/4时,应当有效封口,确保封口严密。应当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采用鹅颈结式封口,分层封扎。

3.做好安全收集。按照医疗废物类别及时分类收集,确保人员安全,控制感染风险。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袋和利器盒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增加一层包装袋。分类收集使用后的一次性隔离衣、防护服等物品时,严禁挤压。每个包装袋、利器盒应当系有或粘贴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部门、产生日期、类别,并在特别说明中标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者简写为“新冠”。  

4.分区域进行处理。收治新冠肺炎患者及疑似患者发热门诊和病区(房)的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产生的医疗废物,在离开污染区前应当对包装袋表面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注意喷洒均匀)或在其外面加套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清洁区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常规的医疗废物处置。  

5.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而常规医疗废物处置相关标准,小院也做了相关知识整理,请大家参考执行:

1、何为医疗废物?分几类?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分为五大类,分别是:


(1)感染性废物


(2)损伤性废物


(3)病理性废物


(4)化学性废物

(5)药物性废物



2、医疗废物如何收集?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简单来说,分类装入淡黄色的印有警示标志和警告语的医疗废物包装袋、锐器盒、周转箱。


(警示标志的形式为直角菱形,警示标志的底色为淡黄,边框和警告语的颜色为黑色,警告语应与警示标示组合使用)



3、医疗废物的收集需要注意哪些?


◾首先要记住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盛装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4、医疗废物暂存处需注意什么?


◾与生活垃圾分开,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及人员活动密集区。


◾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功能。


◾区域划分:遵循洁污分开原则。


◾标识明显。


◾做好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和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等,资料保存三年。


◾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医疗垃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天。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应在48小时内及时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5、注射器、小玻璃制品、刀片、缝合针等锐器如何处理?


像注射器、小玻璃制品、刀片、缝合针等锐器、一般都是先放入一个叫利器盒的收纳盒。



利器盒为一次性使用,按国家要求,规定在24小时内必须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回收,在48小时内彻底安全焚化。


6、使用后的医疗器械和输液瓶,算不算医疗废物?


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未经污染”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


“未经污染”的输液瓶虽不属医疗废物,但处置也有原则,废弃输液瓶等使用后医用塑料制品不能当废品卖给废品站,也不能卖给没有资质的单位用于再次医疗。“一定要卖给有资质的单位”:


◾要有环保部门认定;


◾要在工商部门正规登记;


◾要能明确追踪到回收后的详细用途;


◾不能用于食物加工。


◾废弃的药品包装是否属于医疗废物,如何处理?


7、废弃的药品包装是否属于医疗废物,如何处理?


药品包装不属于医疗废弃物,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要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号)等有关规定,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记录和监督销毁工作。


◾关于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


对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36号)、《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关于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


对于医疗过程中产生的上述废弃药品包装以外的、按生活垃圾处理的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废弃包装,应当尽量在使用前进行毁形,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并将此类废弃药品包装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


8、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机构该怎样做?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


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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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废弃物,包装袋,利器盒,医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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