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关于发展医务社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北京将实现全市医疗机构医务社会工作全覆盖。
该意见指出,2020年北京市在部分综合性医院和儿科、精神卫生、肿瘤、康复等专科医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开展医务社会工作,计划到2022年,逐步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推广,并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配备专职医务社会工作者。
医务社会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心理-社会支持。评估患者心理-社会状况;协助患者及家属处理因疾病引起的心理情绪问题,促进疾病适应性和诊疗配合度;协助患者处理因疾病引起的家庭和社会问题,修复社会支持网络;对医务人员提供心理疏导和支持。
2.社会资源整合。评估患者需求,为经济困难患者申请医疗救助;链接社会公益项目,改善医院人文环境;配合出院安置,协助链接资源,促进社会融入。
3.医患关系调适。促进医患有效沟通和医疗信息传递;参与诊疗团队,从患者心理和社会角度提出诊疗建议。
4.志愿者管理。招募、培训、管理社会志愿者,督导志愿者提供咨询、导诊及其它服务项目。
5.社区健康服务。依托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社区服务站等机构,对接社区资源,协助开展慢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健康促进、家庭医生签约、医养结合、公益倡导等服务。
6.与医务社会工作相关的其它工作。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可结合单位特点和服务能力,有选择、有侧重地开展医务社会工作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结合实际需求,拓展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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