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国家药监局在其网站发布《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履行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
有关事项的通知
药监综械注〔2020〕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0年10月14日
如果不小心将水银体温计摔碎
我们该怎么正确处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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