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主办的《卫生健康工作交流》第141期,其中基层卫生专刊中,国家卫健委充分肯定了以下省市优秀基层医改经验:
1.安徽省通报全省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
2.广东省惠州市优化乡村医生队伍 实现医保一站式报销
3.河北省邢台市保障乡村医生待遇 稳定基层卫生队伍
4.陕西省汉阴县健全机制 激发活力 全面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关于“安徽省通报全省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小院在安徽省卫健委官网上并未找到相关文件和公开消息。
但今年年初,一份来自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红头文件在基层医疗圈内广泛流传。
文件称,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实地督查反馈意见的函》:“在岗村医养老保险政策落实不到位,72.6%的县区尚未出台具体政策,淮南市各县区均未落实在岗村医养老保险政策”,因此省卫健委提出以下整改政策:
各省市抓紧谋划落实“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比照村干部执行”政策,提出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及进度安排。
可见安徽省全省在岗乡村医生养老统一解决方案已出台,正在全力加速推进落地中。
广州省惠州市:
“乡村医生一年收入5万多”
除省财政给每间行政村卫生站每年补助2万元外,市财政对中专、大专和本科毕业的乡村医生每月分别补助100元、200元和300元;
对护士、护理师和主管护理师每月分别补助600元、700元和800元;
对到困难村卫生站工作的医生和护士每月再补助200元;
县(区)财政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分别再予以200元和300元补助。
河北省邢台市:
村医没了后顾之忧
据悉,2019年,邢台市威县、清河县、南和区及64个乡镇在河北省率先完成乡村一体化改革试点任务。今年6月底,该市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邢台市对村医实行定岗定员,共设置村医岗位6715个。所有县(市、区)对村医实行统一招聘、管理、调配和使用,为纳入一体化管理且符合条件的村医全部办理养老保险,并将单位缴纳部分列入财政预算;对因年龄偏大不具备办理条件的村医,离岗后参照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办法予以补助。
村医收入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一般诊疗费)、基本药物专项补助等组成。
此外,邢台市对所有村卫生室全部拨付运行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村卫生室水、电、暖、气、网等正常运行;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投入,投入8186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中心)建设、3457万元用于村卫生室建设、3746万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购置,使得基层就医环境和服务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陕西省汉阴市:镇村一体化
建立工资发放、绩效考核、养老保险的“三制度”
对于汉阴市的基层医改成功,据陕西省卫健委公开消息,小编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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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镇村一体化,村卫生室竞聘上岗
围绕“县镇一体、镇村一体”机制建设,县级医院与14所镇卫生院分别组建3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镇卫生院与141个村卫生室推行镇村一体化改革,建立镇村“532”(五统一、三制度、两独立)管理模式,村卫生室成为镇卫生院派出机构,累计开展竞聘上岗60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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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全面落实“两个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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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设立100万专项人才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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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工资发放、绩效考核、养老保险的“三制度”
以县域医共体建设为契机,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服务模式。镇村两级实行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的“五统一”;建立工资发放、绩效考核、养老保险的“三制度”。
界定乡村医生服务年龄为60周岁以内,通过“严进退、强保障”,乡村医生平均年龄由48.5岁下降到41.8岁,具有(全科)助理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占比达到52.4%,平均工资由2.6万元/年增长到4.8万元/年,乡村医生队伍更趋年轻化、专业化,岗位吸引力得到有效增强。
从这四个被国家卫健委充分肯定的优秀基层医改经验中,我们不难看出,当下解决村医养老,提升基层卫生人员收入,仍旧是基层医改的主旋律。
“出台统一解决村医养老方案”、“基层按学历、证书可以额外领政府补助”、“让赤脚医生穿上鞋”、“乡村医生按照镇卫生院职工核定工资标准”……
来源:基层院长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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