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十一,双节相逢,电影市场也热闹非凡。一部《我和我的家乡》让观众笑泪齐飞,收获了久违的欢乐与感动。其中,电影第一幕《北京好人》更是让人印象尤为深刻,嬉笑中隐藏着生活的不易。
衡水老家的表舅,长了甲状腺瘤却没钱医治,不得不到北京找外甥张北京借钱看病。不愿出这笔钱的张北京想出“歪门邪道”,准备让老舅冒用自己的医保卡,于是二人开始了一段“阴差阳错”的治病之路。
“听说蒲公英能治这病,咱村里有的是。”“有时候病不要命,钱才要命。”电影于嬉笑中,夹杂着对生活不易的感慨。
是的,很多人在笑过后都不禁感慨:疾病和明天永远不知道谁先来,但是没有钱什么病都可能成为绝症。
一直以来,“老有所依,病有所看”是所有人的美好期盼,可现实中达不到要求的比比皆是……
虽然影片中,葛优饰演的张北京想尽办法来外借医保卡来解决表舅看病问题,但在这里不得不提醒大家,社保是个好东西,但真不是万能的。
小病小痛社保报销很贴心,但如果遇上严重的疾病或者意外,各种自费药、医疗器械费用等社保目录外费用足以让人一病返贫。
医保不仅有起付线(少于一定金额不能报),而且还有报销上限(年度报销存在限额),更重要的是,对于很多救命的特效药、进口药医保是不能报销的,所以医保只能解决我们的基本医疗开支问题。
所以,千万记住,医保要上,但同时,也最好给自己和家长配上医疗险和重疾险,社保目录外部分由医疗险报销,出院后康复费用和家庭收入损失靠重疾险的理赔金解决,真正实现“让病有所医一个都不能少”!
看过电影,大家一定对张北京外借医保卡闹出的一系列乌龙事件印象很深,这其中折射出一个社会现象:很多人不清楚医保卡外借会带来什么样的严重后果。经常随意帮家人买药,或者给他们挂号看病和体检。
殊不知,这种行为其实就是在给自己挖坑~
医保卡里有我们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社保编号,不仅是实名制,而且明确规定了一户一卡,专卡专用。
只要用过医保卡买药、看病,都会被记录在卡里。
同时,保险法也有明确规定,把医保卡借给他人,不仅违反医保管理规定,而且是违反保险法的。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所以医保卡外借可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道德风险,严重的被商业拒保或者因涉嫌骗保,可能还会被判刑。
既然医保卡外借的后果这么严重,是不是就不能买商业保险了呢?
其实也没必要恐慌,还是要分情况的:
1.外借买药
类似感冒发烧这种无处方的药,不涉及健康告知基本不影响买保险。但如果是一些处方药,如果处方单上写的是你本人名字,那基本会被拒保。
2.外借看门诊
这种情况要看病的严重程度,比如轻微的跌打损伤,基本不影响投保,如果是慢性病,那基本都是会拒保的。
3.外借住院
把自己医保卡外借给别人冒名住院,这基本属于骗保,是违法行为,如今,保险公司也会对医保卡外借采取“零容忍”态度,直接拒保没商量。
总之,买保险就是图未来有好的风险保障,所以事先要尽可能避开以后可能被拒赔的坑,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医保卡千万别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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