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新冠疫苗的费用,究竟该由谁来付?
医保局拒绝全额报销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用,近日引起广泛关注和讨论。
10月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354号建议的答复》,明确表示: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不纳入医保全额报销范围。其理由主要有两点:
①预防性疫苗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渠道予以解决;
②如果接种,疫苗接种人数众多,所需费用总额高,明显超出医保基金承受能力。
首先,来源不同。
公卫资金的来源是财政资金,而财政资金通过税收筹集;医保是社会保险,参保人缴费才能获得待遇。也就是说,前者属于财政资金,由国家直接拨付到国家卫健委,后者由参保人自己缴纳,不属于财政资金,由国家医保局管理。
其次,性质不同。
公卫服务是指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具有普适性。比如百白破疫苗等一类疫苗,其之所以被纳入公卫服务范围,是因为传染病是全民性的,应该由财政资金(公卫资金)负担,保障所有居民。
而医保的性质是社会互助,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只有缴费参保的参保人才可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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