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药物治疗常识。
糖尿病治疗
四、药物治疗
(三)降糖药物的选择
基层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制定治疗方案,并指导患者使用药物。具体药物治疗方案参照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发布的"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17年版)"。具体药物禁忌证以药品说明书为准。
1.二甲双胍:
二甲双胍是2型糖尿病患者的基础用药。如无禁忌证且能耐受药物者,二甲双胍应贯穿药物治疗的全程。
药理作用:减少肝脏葡萄糖的输出,改善外周胰岛素抵抗。
主要不良反应:胃肠道反应。
禁忌证:双胍类药物禁用于肾功能不全[血肌酐水平男性>132.6 μmol/L(1.5 mg/dl),女性>123.8 μmol/L(1.4 mg/dl)或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estimated glomerular filtration rate, eGFR)<45 ml·min-1·1.73 m-2]、肝功能不全、严重感染、缺氧、接受大手术、酗酒者等。造影检查如使用碘化对比剂时,应暂时停用二甲双胍。
2.胰岛素促泌剂:
胰岛素促泌剂包括磺脲类和格列奈类药物。
药理作用:促进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增加体内胰岛素水平。
主要不良反应:低血糖和体重增加。
禁忌证:已明确诊断的1型糖尿病患者、2型糖尿病伴酮症酸中毒、感染、外伤、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对该类药物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者等。
3.α-糖苷酶抑制剂:
药理作用:抑制碳水化合物在小肠上部的吸收。
主要不良反应:胃肠道反应如腹胀、排气等。
禁忌证:有明显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胃肠功能紊乱患者、患有由于肠胀气可能恶化的疾患(如严重疝气、肠梗阻和肠溃疡)者、对该类药物过敏者等。
4.噻唑烷二酮类(TZDs)药物:
药理作用:增加机体对胰岛素作用的敏感性。
主要不良反应:体重增加和水肿;增加骨折和心力衰竭发生的风险。
禁忌证:有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心功能分级Ⅱ级以上)、活动性肝病或转氨酶升高超过正常上限2.5倍及严重骨质疏松和有骨折病史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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