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病不出乡”,河南发布“施工图”

2020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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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县域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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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委农办、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四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到2022年底,河南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下同)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到80%以上,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明显提高。   2141599174427765 9月2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委农办、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四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文件中提到,中心乡镇卫生院应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至少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100种常见病、多发病;一般乡镇卫生院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至少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75种常见病、多发病。    

《通知》要求,2020年,全省5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2021年,80%左右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到2022年底,力争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并设置符合要求的中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其中30%以上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15%以上达到或接近二级综合医院水平。    

《通知》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的建设和服务能力标准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提出三项重点任务,推进设施设备和服务能力提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哨点诊室)和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  

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和服务能力标准

乡镇卫生院按照乡镇范围设置,由县级政府举办。按照《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107-2008),床位规模应根据其功能任务、健康需求、服务人口数量、地理位置、服务半径等因素合理确定,每千服务人口应设置1.2张床位,建筑面积按标准核定,如有发热门诊(诊室)、大型医疗设备,承担培训任务,增设中医馆以及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安宁疗护、血液透析等服务床位,则单独核算面积。   关于“常见病不出乡”,《通知》从病种和临床医疗服务的角度进行了说明。中心乡镇卫生院应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至少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100种常见病、多发病;一般乡镇卫生院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至少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75种常见病、多发病。重点强化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传染病防治、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康复理疗、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能力。按要求加强预防接种、妇幼健康、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并达到规定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街道办事处范围设置,以县级政府举办为主(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全部实行公建公办或公建民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其功能任务、健康需求、服务人口数量等因素确定建设规模,建筑面积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163-2013)执行,如有发热门诊(哨点诊室)、大型医疗设备,承担培训任务,增设中医馆以及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安宁疗护、血液透析等服务床位,则单独核算面积。设备配备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相应条款执行;加挂社区医院牌子的,应配置与其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设施。   

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设村卫生室。行政村村卫生室实行政府建设、产权公有、乡镇卫生院管理、乡村医生无偿使用。  

推进设施设备和服务能力提升

强基层,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是前提。河南省依据国家现行建设标准,对房屋建筑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或有C级以上危房的,要求按照标准新建或改扩建,做到填平补齐,合规达标;房屋建筑面积已达标,但相关业务功能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或总体布局不合理的,要完善功能,优化布局,做到建筑面积达标、功能分区合理、配套设施完善、服务环境整洁,布局合理、交通流畅、管理方便。   

推进诊疗设备提升。依据基本医疗设备配置标准,查遗补缺,配齐各类检查检验设备,对于陈旧落后的医疗设备,及时更新换代和提档升级,提高医疗设备自动化、数字化水平,为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奠定基础。部分服务能力较强的,应按照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或二级综合医院设备配置标准,配备与其诊疗科目相匹配的诊疗设备。   

推进信息管理提升。坚持“一数一源,一源多用”原则,将基层卫生信息化纳入大数据发展规划和政务云平台管理,完善基层卫生信息化标准体系,逐步整合基层卫生相关信息系统,减轻基层负担,提高服务和管理效率。基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平台建设,支撑家庭医生在线服务、医患互动,支撑居民在线签约、在线预约、在线咨询、在线查询,支撑管理人员在线监管、在线考核;推进医学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建设,为基层临床医师、家庭医生常见病诊疗和慢性病管理提供决策支持。推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等业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广泛应用,提升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识别、规范治疗能力。   

推进服务能力提升。充分发挥紧密型医共体“强基层”作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强化医共体、医联体内上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资源与技术支持。对照分级诊疗乡级、村级病种目录,依托各类人员培训项目和线上培训平台,加强各病种基本理论和实践技能培训,提高各病种服务能力。统一各病种诊疗常规、标准化诊疗路径和临床路径表单,并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服务流程、质量控制等方面实行统一标准,实现县域内服务水平同质化。   

另外,《通知》要求,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感染性疾病门诊)建设。中心乡镇卫生院和达到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应当按照“三区两通道”要求规范建设发热门诊,其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规范设置发热哨点诊室。     

责任编辑:孙凡   

审核:江元溪          

记者:孙凡   

来源:健康县域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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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乡镇卫生院,常见病,卫生室,河南,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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