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答题满分率100%”,果然是好学霸

2020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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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美达行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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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关于某省药监竞赛通知100%满分率的指标

作者:老薛

别说药企挣钱少,你考的差了还进不来呢!

我是第一次看到某某省药监局的通知,《关于组织参加全国“两法”知识竞赛的通知》。竞赛内容就是对应的几个法规,《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是全省系统药品监管人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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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好像也没什么,一次普通的知识竞赛而已。不过但再往下看,就觉得已经上升到另一个任务了。“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到全体从业人员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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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初赛阶段人员参与度和答题满分率达到两个100%”,不知道全体从业人员里,包不包括看大门的老李、食堂后厨的老张。这种竞赛,好像成了一种任务,失去了原有的普及法规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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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药品属于专业性、壁垒性非常强的领域,没必要人人皆精、条条皆精。

作为中药饮片企业的普通生产员工,《疫苗管理法》根本不是必知选项,甚至连《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都没必要去熟读。我是在反智,抗议入职后再成长吗?不是。任何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你让一个做中药饮片的去精通疫苗管理法,可以说在短期内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和他的本职工作无法衔接起来,挺好的法规,到了这也是华而不实的屠龙术。

当然有人会说,等他学好了,不就可以去做疫苗了吗?您打住,能不能做好一个药的基础是技术工艺,而不是法规。法规的作用是一个圈子,你在这个圈子里做的才是合法的,而不是说你进了这个圈子就能做成一种药。与其让每个人把各类法规背诵的头头是道,不如根据产品特性来掌握要点。当然,这样一来,出试题的老师可能会为难,毕竟除了法规,其他的可能没接触到。但必须认识到,细化分类,对企业才更有意义。

在这种技术壁垒非常高额领域,“做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更为值得尊重。每每提及医药产业,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大而不精”,这种“精”就是深度。在自己的技术领域深挖,比面面俱到的法规普及更有意义。法规只是一个建筑外围的防护工作,如果重心倒置,不利于行业发展。

其次,法规普及度高不等同于遵守法规。

同一条法规,不同职位的人看法未必都一样。每次都能看到劣药是生产部门生产的,质量部门放行的,但实际上他们是最终决策者吗?是质量部不懂法规吗?是生产部不知道不得篡改记录吗?都不是。

没有人把弄虚作假、尾料混批当做一件毕生追求来做,也没有人以此作为丰功伟绩来宣扬。上令下行,如此而已。说明法规普及的重点应该是领导层,而不是那群称量配液的。全员竞赛,相当于“君之病在肠胃,不治将益深”,而实施的治疗方式是“汤熨之所及也”,听上去合适,但那是“疾在腠理”的治疗方式。把重心搞错了,效果自然会有偏移。

此外,法规的重要性确实非常高,但没必要过度拔高。

我毕业后也参加过一次法规竞赛,还拿到了一笔小奖金,但并不代表我比同事在工作中做的更到位。

法规是书面考试,工作则是实操,不能厚此薄彼。说的更明白一些,竞赛不要搞乱正常的生产秩序,一套竞赛题二十分钟提交,中间不能断,为了拿高分,尤其是像100%满分率这种,太不现实。而且这时间在哪里出?在家?“挣钱少也就罢了,回家还坐那自己玩手机!”再说了,在公司还有的商量,回家做题真变成考试了。

如果媒体和监管部门要问“会不会影响到你们工作啊?”没有哪个公司会说“是,已经干扰正常工作了”。毕竟药企人都识大局,但这100%满分率有没有影响到企业,仔细想想,应该能有所了解。

法规普及,本身是件好事,对于后期的质量运行也是大有裨益。学习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件辛苦事,我们不能因为这些苦恼而放弃学习。但100%满分率的指标,真的是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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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规,竞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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