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的国采开始,医药行业招采就进入了“带量新时代”,但是,在2018年底到2020年年中这一段的时间,“省市带量采”虽然是摸索阶段,同时也是较为“混乱”的一段。
主要体现在规则“标新立异,各不相同,自主性大,方向性探索”,虽然,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创新,但是,这种多地开花,各不相同给企业带来了很多困惑。
医保局领导在国采的相关解读会、解读文件中多次提出:“国采主要是针对过评,省市带量采作为国采的一个弥补,主要是未过评的产品”。
但是,从2019年--2020年8月期间各省、市发布的“带量采目录”几乎都含有已经过评的品种,比如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等产品,地方也搞第三批国采也进来了,在执行的时候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
8月26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征求《海南省2020年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中非常明确。
原文:
关于采购品种是在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竞争较充分、临床使用成熟、同一通用名下尚未有仿制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中,通过专家遴选形式确定采购品种。
8月28日,陕西省的省带量采文件也再次明确“未过评产品”带量采。
(信息来源:公共网略)
风云简评:
1、区分:国采是国采,省采是省采,不在产品上相互交叉,对于企业申报一致性评价是一种鼓励也是一种保护。
否则,在地方带量采的时候不分层次,过评的企业觉得不公平;分层次未过评企业觉得有失公平。
2、加速:与其让产品在地方带量采中“零散拼杀”还不如到国采中去博取更多的市场份额。所以,在这种机制下,过评的逻辑又发生了变化。
3、选择:是否做过评申请就成为一个选择分水岭。
过评存在着未来的机会与国采,未过评存在着“省采”和批文被注销的风险,申不申请成为企业战略规划的一个重要部分。
4、代理商:风光了二三十年的群体,终于在“带量采”时代遭到了“一万点暴击”,不管是国采还是省采,可代理的产品越来越少,也就意味着生存空间越来越小。
在这个阶段代理商如何活下去成为了一个问题,当然,大家也知道趋势的到来是不可阻挡,但是,做了一辈子的药,想转型也不是说说那么简单。
5、过评产品:过评产品就安心的等待国采即可。
同时,也印证了一种逻辑,国采的持续进行,因为有些产品就那么1、2个过评,还有大量的产品还没有企业申请过评。
这种产品对代理商、对企业都是一种过渡期的新选择。
来源/风云药谈
作者/张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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