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小的医生,把岳麓分局、长沙市政府连带自己一起告上了法庭,并且一告就是三年。
2020年8月7日,立秋。
就在别人都欢欢喜喜地琢磨着该吃什么喝什么玩什么的时候,江凤林医生和他的代理律师显然没有这个心情。
走出长沙市铁路运输法院,江凤林已经打定了主意:若最终未能维护权益,就继续上诉。 估计跟他们一样没心情的,还有湖南大学的刘某白。
这位教师出身的中层干部大概怎么也不会想到,一个小小的医生,竟然可以顶住诸多方面的压力,硬是把岳麓分局、长沙市政府连带自己一起告上了法庭,并且一告就是三年。
其实双方争执的焦点并不复杂:打了人,闹了事,是不是该好好地道个歉?
若当时好好道个歉,估计也就没后来这些事儿了。
但是都没有,不知道为人师表的刘某白是不是觉得道歉有失老师的“体面”,于是想尽办法掩饰自己做下的一切,并且谴责江凤林的无德。
此次庭审,刘某白有一句话很有意思:别人都在抗疫,你在打官司,你还有医德吗?!
别说是江凤林,估计换谁听了这话都会把官司打到底。
然而过程毕竟艰难,从2017年4月23日在诊室被打一直到今天,江凤林这个200元的“小”案子经历了一审二审败诉、省高院再审裁定发回重审,而这次万众瞩目的重审开庭又从一开始就透露出了许多“不利”的信息。
这也就是为什么,这次尽管没有当庭宣判,但是他感觉已经输定了。 按照江凤林自己的说法:“本以为发回重审会将是一个合理处理的开始,但是没想到,通过这次开庭,我感觉自己又要“挨打”。
只不过前一段时间打我的都是行政力量,而这一次则是以法律的名义。”
呵呵,真是一个比一个神圣。 总的说来,这次庭审有四个地方做出了改变,分别是关于刘某白、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长沙市政府以及原告江凤林医生的。
首先,在开庭之际,网络直播被临时取消了!
法院给出的理由是“保护隐私”。
这里补充一点法律常识:若是出于隐私保护,那么这样的审判既不能做网络直播,也不应该公开庭审。
但铁路运输法院的做法是在拒绝网络直播的同时,依旧进行了公开审理。
是不是有点矛盾?
由于前几次庭审都已经进行了网络直播,当事人其实已经没有什么隐私可言,所以此“计”一出,人们纷纷猜测这个“保护隐私”的真正意图:也许是为了减小此次庭审的社会影响;也许是为了保护铁路运输法院自己的隐私;也许是铁路运输法院受了什么无法摆脱的干扰,索性就像许多政府的网络平台关闭评论区一样
眼不见,心不烦…… 不管处于什么原因,取消网络直播的做法总有点儿回避民众的意思。
至于民众到底会如何评论,我想这个并不难猜出来。 第二个改变是关于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的: 江凤林将当时的办案人员作为证人出庭的申请被拒绝。
一个处级干部打砸诊室动手伤人,事后不仅百般抵赖自己动手的事实,而且毫无悔改之意。
对于这样一种社会影响极坏的恶劣行为,岳麓公安分局是如何做出罚款500元的决定的?
是不是该请当时办案的人员说明一下? 即便如此前公布理由所说,刘某白有主动投案的行为,所以从轻发落,然而他对受害人江凤林却是全然另外一副傲娇面目,这样的“态度良好”与其说是有悔改之意,不如说是深谙自救之道。在这种情况下,岳麓分局在复议时将罚款由500元改为200元的决定是否合理?是不是应该进一步解释一下? 正是这个有争议处罚,让江凤林医生深深感受到了不公正,这才有了后来这许多“麻烦”。
让当时的办案人员出庭作证本该是个让真相大白的机会,当然也是岳麓分局自证清白的机会,然而这个机会都随着这一纸驳回通知书而烟消云散了。
第三个改变是关于长沙市政府的:长沙市政府委派市司法局相关人参加庭审并获得法院支持。
在2020年6月23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条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下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已经生效的最新规定,市司法局没有资格代表市政府参加庭审,所以市政府的做法是错误的,但这个错误做法却得到了铁路运输法院的支持。
其实长沙市政府在此次案件中的作用也是关键性的,正是在第1次复议之后,罚款被从500元改成200元,并且在第2次复议后维持原来的处理结果。
江凤林以及民众的质疑很简单:即便只是扰乱公众秩序,对于刘某白这样一个国家公务人员来说,从轻处罚会有什么惩戒和警示的效果?
罚款200元,这个处罚的力度甚至还不如闯红灯,从社会影响的角度看,这到底是惩戒还是纵容?
并且,对于这样越改越轻的处罚,长沙市政府复议处与岳麓分局是如何沟通的?
面对民众的一波又一波的调侃和质疑,是不是应该现身解释一下?
此次重审开庭,原本是诉讼各方再一次将真相公之于众的一个大好机会,然而长沙市政府竟然压根没想派人参加。这其中的原因外人无法揣度,但起码说明了一个态度,而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同意了他们的做法,自然也说明了自己的态度。
只是委屈了这生效才36天的新规定,就算长沙市政府不懂法,长沙铁路运输法院也不懂吗?
最后一个改变是关于江凤林医生的,简单总结一下就是两个字: 驳回。
A、刘某白当庭情绪失控,以“医德”为题对江凤林医生进行了长达10余分钟的言语攻击,江凤林提出抗议,被驳回!
B、庭审当天临时取消网络直播,江凤林医生提出抗议,被驳回!
C、长沙市政府派司法局的人代替出庭,这明显违反国家规定,江凤林医生当庭提出抗议。
法官回复:“我们已经记录了!”
江凤林:“我没有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官正色道:“别再说了,法庭不是你宣泄个人情绪的地方!” ……
这一系列驳回的背后,反映的是铁路运输法院的执法水平和当时的态度。
用江凤林的话来说,这一切“前所未有”。
所以,江凤林觉得自 己在法官目前成了刁民,看来也不是兀自矫情。 鲁迅先生曾经有一段话说得透彻:“俗语说 ‘ 好死不如恶活 ’ ,这当然不过是俗人的俗见罢了,可是文人学者之流也何尝不这样。
所不同的,只是他总有一面辞严义正的军旗,还有一 条尤其义正辞严的逃路。”
这段话想必“斯文人”们都读过,所以不管他们如何表现,总会是义正辞严的。只是作为教师之类底线行业的从业者,他们与自己所标榜的道德水平差得稍微远了一点。
重审的庭审结束之后我曾经问江医生:“您对这个官司的输赢是什么样的态度?” 江凤林的答道耐人寻味:“打这样的官司很有意义,所以对个人来说输赢都不重要。衣服脏了可以用水来洗,若是把人的心弄脏了,估计就得用血来洗。
我除了继续坚持,别无选择。” 我继续问他:“官司打到这个地步,突然让我联想到晚清时的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在那个案子里,人性、道义、官官相卫、派系倾轧等等交织在一起,最终引发了一次官场大地震。这几年你一直跟官家打交道,会不会多少也有点感慨?”
江凤林:“我对法律研究不多,总觉得历来制度的初衷都是好的,但是执行这个制度的人的素质会有区别。社会在进步,再复杂的案情也终会有真相大白的那一天。
这一点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我信!”
写在后面: 晚清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持续了三年半左右的时间,《申报》的持续跟进报道发挥了巨大的舆论监督作用,现在看来江凤林的这个案子要想及早顺利解决,民众的监督依就是必不可少。
当年毛泽东在立国之初曾信心满满,说共产党人进城一定能考个“好成绩”。
他的自信是源于群众的监督,并为此写下“为人民服务”几个大字供人时时自省。
今天湖南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取消网络直播,即便不算有违“祖训”,也必是心虚无疑。
估计这案子不久就会有个了断,但无论怎么判,这种肆意闹事的行为,法院都应该给民众一个合理的交代。
民怨沸腾,殊非小事。就算是回到100多年前的晚清,就算是肇事者官威赫赫,怕也是马虎不得。
本文由“医林百晓生”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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