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马源
来源:健康县域传媒
近日,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河南省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应依法在登记机关变更服务范围、经营范围或主要职责,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不需另行法人登记。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与其他养老机构享受同等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及优惠扶持政策。
“《意见》旨在解决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衔接、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相关支持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等问题,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处长王自立在解读道。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刻不容缓
《意见》提出“六个支持”: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老年医疗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医养联合体建设、支持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具体来说,就是强调,加快发展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康复中心、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老年医疗机构,不断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到2022年和2030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90%及以上。到2022年,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100%。
此外,《意见》还要求,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不同经营性质的医养结合机构,探索建立由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组成的医疗养老联合体;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融合发展。
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加入县域医共体
《意见》提出,要完善签约服务机制,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完善医疗巡诊服务机制及医养转诊服务机制,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加入城市医联体或县域医共体。
完善老年人便利就医服务机制,到2022年,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比例均达到100%。还要完善远程诊疗服务机制及医养结合服务联合监管机制。
并且,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提供远程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设立远程医疗站点,加入全省远程医疗平台。
“互联网+老年健康”服务模式
《意见》强调,要加强老年健康服务队伍建设,包括加强专业教育、强化规范培训、壮大人才队伍、提高工作待遇。鼓励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的人才培养,探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会协会、医疗机构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模式。
同时,要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开展个性化服务、上门服务。推进居家健康养老服务,以历年体检结果为基础,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健康档案并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在开展老年心理健康服务,加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开展中医药诊疗服务的同时,还要强化信息支撑,加大建设力度,积极探索“互联网+老年健康”服务模式。
责任编辑:孙凡
审核:江元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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