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勘误事宜,自2020年8月10日起,申请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注册批件及附件)内容勘误,可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提出书面勘误申请,并下载填写“药品注册批件勘误申请表”(见附件),附相关证明文件(一式二份)邮寄或现场提交大厅办理。
特此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2020年8月4日
附件:药品注册批件勘误申请表(点击“左上角”关注无知茶屋阅读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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