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医院:有人穿了我的“马甲”,请彻查!

2020
07/28

+
分享
评论
健康大河南
A-
A+

5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对知名医院等机构被冒牌问题开展清理整治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在今年11月15日前完成“对知名医院等机构被冒牌问题”在全国范围内的清理整治!

针对部分医疗机构利用“协和”“华山”“华西”“齐鲁”“天坛”等知名医院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对知名医院等机构被冒牌问题开展清理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加强对知名医院等机构字号的保护,重点查处擅自使用知名医院等机构具有一定影响的标识的仿冒混淆行为。

22111595891464417

记者了解到,《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与全国名称规范管理系统对接,进一步完善名称禁限用字词库,及时更新保护知名医院等机构相关字词。 加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名称的规范管理,对含有“协和”等知名医院名称相关字词的企业名称,无授权的一律不得登记;已经登记注册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无投资关系或相关授权,直到其变更名称。 《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医疗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 重点查处擅自使用知名医院等机构具有一定影响的标识的仿冒混淆行为,及发布虚假医疗信息等虚假宣传行为。 加强工作衔接,及时依法处理相关企业名称。 

《通知》提出加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服务、药品及医用材料未按照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对违法医疗广告,要立即责令停止发布。 加强信用信息公示,运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失信联合惩戒等信用监管手段,发挥信用惩戒机制作用。 《通知》还指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以此次清理整治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对经营者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广告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曝光一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 综合运用行政指导等手段,提高市场主体责任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 24951595891464463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本文由作者自行上传,并且作者对本文图文涉及知识产权负全部责任。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邮箱:guikequan@hmkx.cn
关键词:
企业名称,知名医院,医院

人点赞

收藏

人收藏

打赏

打赏

我有话说

0条评论

0/500

评论字数超出限制

表情
评论

为你推荐

推荐课程


精彩视频

您的申请提交成功

确定 取消
剩余5
×

打赏金额

认可我就打赏我~

1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其它

打赏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

扫描二维码

立即打赏给Ta吧!

温馨提示:仅支持微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