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制护理是一种新型的临床护理制度,50年代初期由美国莉迪亚·霍尔首先提出,50年代后期在美国明苏大学医院首先实施,并在实践中不断地健全和发展。到70年代,美国条件较好的医院都已采纳实施。同时在欧洲得到了推广。我国从80年代初期开始由点到面地逐步实施。
责任制护理模式强调:护士的责任和义务不仅是护理,而且要对病人进行护理管理;强调准确的评估、诊断和制定计划的重要性;强调病人积极参与护理活动,强调责任护士和其他护士、医生及健康保健人员、病人及病人家属之间互相沟通信息;强调对病人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强调责任护士对病人护理的综合协调,即将个别的治疗汇合成有机的整体。
责任制护理的实质是以病人为中心,以护理程序为核心内容,以责任制为特点,对病人体现24小时负责。
责任制护理一直被沿用至今,足以看出它的优势以及在临床工作中的不可或缺性,但为什么这一制度还会被护士们吐槽呢?
我们先来看在责任制护理中,护士需要做哪些工作。
责任护士的职责包括以下几条:
1.在护士长/总责任护士的领导下,对所管的病人实行8小时在班、24小时负责制。
2.热情接待新病人,作好入院介绍并阐明自己的职责。
3.对所负责病人的健康估计,计划的制定,实施及效果评价。
4.对所负责病人的问题观察,有效地预防种种并发症。
5.关心、重视病人的心理,营养及饮食护理。
6.进行健康教育,指导病人掌握预防和康复的自护措施,积极从事功能恢复护理。
7.对接班护士报告所负责的每个病人的情况,对护士间合作的评价。
8.对各有关专业的综合协调。
9.对制定的护理活动行为和决策结果负责。
10.病人出院、转院或转科时,及时写好护理小结、出院指导,必要时定期随访。
其实,单从责任护士的职责中,我们就能看到责任制护理的优点。
这样一种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护士增强了责任感, 真正把病人作为“我的病人”,病人增加了安全感,具有护士是“我的护士”的所属感,使护患关系更加密切了。同时,护士与医生的关系也发生变化了,护士不再是医生的助手,而是合作伙伴,按照护理程序的工作方法对病人实施整体护理。
然而,这种责任制护理在我国各大医院中实行起来,却并不像书中的理论知识那样简单。
首先,书中所写的责任制护理是指一个护士分管0.4个病人,而在我国,大多时候一个护士要分管超过4个病人,甚至多个病房,根本无暇进行这种极为细致的管理与照护。
其次,在我国的大多数医院,护士还只是医生的助手,自主权较少,甚至存在护士与医生关系不平等的现象。很多病人在对病情的判断上也是更相信医生而不是护士,但在知识储备上与临床经验上,有时候护士知道的并不比医生要少。
希望有一天,责任制护理不再被护士吐槽,护士的工作被更多人认同,护士的压力也能有所减轻。
文章来源:ISPN学习中心微信公众号
人点赞
人收藏
打赏
打赏金额
认可我就打赏我~
1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其它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扫描二维码
立即打赏给Ta吧!
温馨提示:仅支持微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