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明明是消费者,为啥医生的态度却很差?

2020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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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瑞-r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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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患者想不通:

我看病明明花了钱的,我是消费者,但是为什么医生对我那么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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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背后还蛮复杂的,我来说说我的思考。直接先上结论: 我认为患者不是消费者,医生的“好态度”也并非工作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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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原因,医疗提供的是健康服务与社会服务,确实属于我们产业划分中的第三产业,也称“服务业”。 但是服务业不等于服务员,服务业不等于态度“一定”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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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Python也同意我的观点

举个例子,理发是服务业,你不办卡,他态度就不好,你也没办法;

金融是服务业,你赚钱或亏钱,他服务态度没变化;

教育是服务业,孩子被老师批评了,家长不会要求退学费吧。

道理很简单:“服务态度”不是医院和医生的核心竞争力。

莆田系医院的态度再好,有一定社会经验的老百姓也不会去,反而会去当地的人民医院排队,忍受排队半小时,看病2分钟的服务,不是吗?

第二个原因,患者看病是得到国家补贴的,有时候医生还会“变相补贴”给患者,患者不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消费者”。

先给医生算一笔小账:

国家医保基金分配给每个公立医院都是有限的,因此每个科室都有“医保额度”,医保病人太多了,科室的医保额度就用光了。额度用光了就不看病了吗?

还是得看啊,还是得报销啊,于是科室的医保额度就亏空了,然后医院会扣医生的奖金。对科室来说,医保额度是有限的,医保病人是无限量的,“以有限随无限,殆矣!”

——医生是在掏自己的钱给你看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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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有的朋友就说了,敖总管你偷换概念!医保是全民缴纳的,医保的报销归根结底也是我的钱。

别急,接下来我再来算一笔财政的大帐:

首先,国家通过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控制人民币的流动,因此老百姓不要和国家讲所谓公平,人民币和国家政权是一体的,别钻牛角尖。

其次,由于患者骗保、过度医疗、药品加成等原因,5年前部分地区的医保基金已经“穿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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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经有8省市养老金可支付月数不到10月;去年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北、陕西和青海共六省份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当期“入不敷出”。

人社部《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5》

医保局每年都在补贴,算是杯水车薪吧。

因此患者看病其实享受的是国家财政和医生的“双料补贴”,医生虽然不乐意,但是确实被扣钱了,因此也希望患者可以在看病的时候,给医生一个笑脸,再把“保护”打在公屏上。

第三个原因,公立医院依然被定义为“非营利性机构”,非盈利机构不赚钱,是搞公益的,患者也就算不得“消费者”。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中国卫生统计年鉴》

公立医院提供的服务是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患者以及医保支付的诊金是“用于弥补成本”。

背后的意思就是国家对你承诺:

如果你依然觉得自己是“消费者”

那么新冠肺炎期间,全民医疗、检测费用免费,你还要坚持当消费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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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请珍惜对你态度好、负责任的医生吧,TA是真的有医德;

如果有的医生对你态度不好,也请你理解,你可以看看手里的“爱的号码牌”,可能医生已经看了30个病人了,膀胱都麻木了,听力都“嗡嗡”的了

那么最后,患者如果不是医院的消费者的话,看病算什么呢

其实,

患者是疾病和疼痛的消费者,医生是帮你逃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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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消费者,医生,态度,医保,患者,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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