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心中无比的痛苦与屈辱。离开老师办公室后,她哭着跑回了家。而老师的电话也已经打到了家里。妈妈听完她的哭诉后,没有任何定论,只是说以后不要再到同学家里去玩了。事件就这样过去了,谁也没有再提及。
也许女孩的妈妈并不认同老师的判断,但是她不敢质疑老师,她怕得罪老师,所以就只能以认栽的心态接受现实。女孩虽然无比的委屈,但妈妈的态度让她感到妈妈相信她是清白的,也就如同妈妈一样接受现实的不公。只是时隔多年后,女孩依然无法释怀,屈辱的伤痛难以消除,她说她恨这个老师一辈子。
如果家长有勇气提醒老师,如果老师不那么武断,如果学校能够杜绝老师打骂学生,是否就会出现另一种处理方式,而不必伤害无辜的女孩呢?
现场只有这两个孩子,两人却说出相反的故事,必然有一个人在撒谎,如何判断呢?老师可以让两个孩子分别把事情的经过说出来,自己先记录一遍,然后再让他们当面进行对质,只要顺着每一个细节仔细进行询问,撒谎的孩子往往会比较容易出现破绽,说的话出现前后矛盾。这样不就有机会得到真相了吗?
如果撒谎的孩子实在太机灵了,老师还是无法分辨,那怎么办?我们的目的只是教育孩子,又不是遇到非破不可的大案要案。老师就直接承认自己暂时无法判案,但是接着要强调自己最后一定会知道是谁偷走了钱的,因为小偷从来不会只偷一次,肯定还有第二次的。如果下一次这种事情又出现了,那老师就知道这一次是谁干的了。
这样不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吗?
其实孩子都知道偷钱是错误的,是不能被接受的,只是那一刻经不住诱惑。如果这样处理,就会增加孩子下一次再犯时的心理负担,很可能他就选择放弃了。没有孩子愿意被老师、同学认为是小偷。小学阶段的孩子偷家里的钱是成长过程中的阶段性行为,只要发现后处理得当并给予正确的引导,这个阶段很快就会过去,家长、老师都要重视,但也不要反应过激。我们小时候又有几个人没有偷过家里的钱呢?长大后也都没有成为窃贼呀。
很多老师把教育的重点只放在学习成绩方面,对分数、排名之外的事情不是漠不关心就是应付了事,于是裁判孩子间的纷争时就会主观武断,简单粗暴处理问题,力图以最少的时间与精力把这些“不要紧的杂事”尽快翻过去。这样做完全违背了育人的目的,不是误导孩子就是伤害孩子。
需要警惕的是社会对老师暴力对待学生这个问题的态度暧昧。我个人认为,所有学校都要杜绝老师打学生的现象。因为我们永远不知道暴力对孩子身心的伤害有多深,后果有多严重。暴力绝对不是教育,是成年人情绪的宣泄。
成年人的生活不容易,无论是家长还是老师,都会有压抑已久的情绪,内心有愤怒、有委屈,很可能因一件小事就被孩子引爆了,于是便在情绪失控中痛打孩子。让我们成年人产生愤怒情绪的可能是自己的领导、同事、朋友、邻居、客户等各种人或事,但无论你多么痛恨某个人,你也不会去实施暴力攻击以宣泄你的愤怒,因为其带来的后果你承担不起。而相比之下,打孩子则不但没有后果需要承担,而且还可以心安理得地打,因为家长、老师这个角色给了我们一块名为“教育”的遮羞布。
打孩子的过程就是一个让成年人的不良情绪得到宣泄的过程!这才是真相!
为了约束成年人的行为,防止对孩子宣泄不良情绪,女儿出生后我们家就确定了“禁止打骂孩子”这项家庭教育基本法。即使到了气急败坏的地步,我也使劲压制心中的怒火坚决不动手。但是,没有想到我还是使用了暴力,只是换成了精神暴力,如此隐秘,连我自己也没有觉察到。
接下来这个案例是我自己的经历,当年不自知,现在想起就后脊背发凉,希望大家在被孩子气得七窍生烟时,使劲掐自己的手,告诉自己冷静、冷静、再冷静,避免在情绪失控时做出愚蠢的事。
案例3:你差点就犯了谋杀儿童罪
有一天,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女儿一脸严肃地对我说:“妈妈,你知道吗,你差点就犯了谋杀儿童罪了!”我顿时被她的话搞蒙了,连忙请她给我讲清楚怎么回事。
“在我小的时候,你……
请继续阅读:孩子,你因何自杀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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