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诗酒陶情
首先,考考大家,您认为下面哪些动物是野生动物呢?
在厨房地板上乱爬的蟑螂
海洋馆里表演节目的海豚
遛鸟大爷提着笼子里的画眉
赶海沙滩里挖出来小螃蟹
宠物店里的“爬宠”绿鬣蜥
公园人工湖里的天鹅
购物中心室内小动物园的羊驼
海鲜市场的波士顿龙虾
动物园的亚洲象
答案么,在这里先卖个关子。
今年“两会”在新冠疫情的大背景下,不少“两会”代表都将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作为提案、议案、建议的主要内容。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张伯礼院士,建议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明确这些内容:除医疗用途外,禁止个人和饭店、酒店、茶楼等餐饮机构购买和食用任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全面取缔野生动物经营集贸市场。禁止私自藏匿、家养饲养野生动物。(来源:湖北新闻)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中首次提出,严惩非法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行为。
早在今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面对这个疫情催生出的这个热点问题,笔者也观察到了一些代表的不同声音,就此也从三个方面,剖析关于保护野生动物,需要正视的问题是什么?
野生动物都是什么?
这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我国对于野生动物的定义,十分模糊!
野生动物在国际上的定义通常是:所有非经人工饲养而生活于自然环境下的各种动物。学界一般将野生动物界定为:凡生存在天然自由状态下,或者来源于天然自由状态的虽然已经短期驯养但还没有产生进化变异的各种动物。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所描述为保护对象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在实践中具体判断是否为野生动物,是否需要保护,主要依赖于国家主管部门发布的各类名录,如《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等。
综上所述,野生动物到底是指什么并不清晰,依靠于目前的法律和学界的定义,不在畜禽名录内的,未产生人工驯养变异的都为野生动物。即便是人工驯养的野生动物,仍归为野生动物。
因此我们之前“考考大家”中提到的,小到蟑螂,大到亚洲象,都是野生动物。
如果按照媒体所报道的许多提案、议案当中笼统的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饲养与交易,宠物店违法了,购物中心违法了,水产摊主违法了,遛鸟大爷也违法了。(笔者经常不打扫厨房,不知道会不会认定为饲养蟑螂…)
这里我们并非吹毛求疵,因为法律所辖概念必须清晰。而目前的情况是,现在的“野生动物”不是特指“XX海鲜市场里的穿山甲与果子狸”,它涵盖了所有非经人工驯化而产生变异的动物。你家的柯基犬,经过多代人工选种,形成了“矮脚”性状的遗传基因,它可以算是宠物。但你餐桌上的带鱼,依靠捕捞获取,是地地道道的野生动物。(不要担心,《渔业法》救了你)
好在,有代表提交了相关议案。
据悉,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授、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周洪宇,在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议案。周洪宇教授提出目前我国的法律对野生动物是按物种管理而不是来源管理,这给野生动物管理以及禁食野生动物的实施带来了困难。应从法律上明确“野生动物”的概念。
养殖野生动物是不是“该死”?
疫情初期,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某分会在《野生动物养殖是人类祖先的伟大创举》一文称:“因一次疫情就全面‘禁野’是武断的,不科学、不理性”,招至全网口诛笔伐,协会也急忙处理。
如今,全面禁止人工繁育、人工饲养陆生野生动物已成为相关法规。立法有其深刻含义,执行也有相关细则,在这里我们不过多探讨。我想讨论一下理想情况下人类应该如何应对野生动物种群衰落的问题。
国家处于发展之中,经济负担重,人口压力大,无力全面支持野生动物人工保育呢?是否可以组织民间力量呢?如果民间力量可以承担,需要匹配什么经济动力呢?通过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交易获取利益,是否可以作为动力?
不理想情况下的理想:国家通过行政手段管理民间野生动物养殖业,要求所饲野生动物必须遵照某些标准养殖,如模拟自然环境下生存状态养殖,以期可以放归自然,充实种群。国家以经济手段,定期采购符合标准的野生动物予以放归或是进一步野化繁育。
不足标准的野生动物,以相关标准判断是否可进入市场出售。毕竟出售可以满足一部分社会刚需(科学研究等),从而减少自然环境的捕捉行为。
这些很难做到,但比没有强。
据悉,全国人大代表、秦岭大熊猫文化全球推广大使——孙维今年提交了关于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建议,对确实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野生动物,经公众推荐、专家评定,应出台目录,允许人工饲养,实行清单管理。
禁食野生动物,是为了保护野生动物?
新冠肺炎疫情来袭,尽管目前源头仍未明确,但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已经成为天然标靶,人人喊打。
首先,我们必须清楚,疫情不是野生动物引发的,病毒在自然宿主体内“相安无事”,即便突变后感染中间宿主实际也与人类无关。
真正的引发疫情的是人类与自然宿主的接触,以及人类行动导致中间宿主感染并传递给人类。病毒不是只因为“吃野味”而传染给人的,无论“吃野味”还是宰杀行为只能算是一种接触行为,这种接触行为比起其他的接触行为,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于1994年~1995年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州爆发的亨德拉病毒,由赛马传染给人,而最初的人类感染者是为赛马诊治的驯马师和兽医。赛马作为中间宿主是因驯马师将它们带到了自然宿主果蝠的栖息地,赛马吃草,草上沾染了果蝠的排泄物,而这些排泄物中含有病毒。
交易、捕捉、食用自然环境内的野生动物的确可耻,这种行为不仅直接导致了野生动物的种群减少,极大破坏生态平衡,也将人类置于未知威胁之中。但是,如此一个灭绝时代,野生动物灭绝的主因是人类活动,人口爆炸、过渡开采、污染,人类活动正无时不刻地干扰着正常的自然生态,如此导致灭绝的事例太多太多。另一方面,人类活动所造成的与野生动物接触增多,也让人类更多的暴露在未知病原体之下。从亨德拉病毒的溯源我们能知道,即便是带着宠物去旅游,也有可能导致致命病毒传染至整个人类社会。从疫情防控角度,这种行为与食用野生动物并无本质区别。
作为人类,控制人口,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与改变,维持生态平衡,保护动植物栖息地,如此才是保护野生动物和人类自己的唯一方法。
禁食野生动物,不应该成为我们“避重就轻式”的救赎,也不应该成为对自然环境“舍本逐末式”的保护。
这也解答了为什么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第一次出现“严惩非法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行为”之后,在战略层面“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自2014年来第八次出现。
节选自:2020年5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 李克强《政府工作报告》(文字实录)
归根结底,我们是否能正视这些问题?我们是想要保护野生动物,还是仅仅想保护我们自己?
写在最后
“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与利用动植物资源并不冲突。保护野生动植物关键点不在于禁止贸易,而是对于栖息地的建设与持续性保护。”——2020年中国生态学之父、生态学奠基者、教育家孙儒泳院士。(1927.6–20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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