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建言:“重建”国家食药监总局

2020
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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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合规才是王道,药企要更加注意了!

作者:三耳

5月25日,清华大学新闻网发布了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生命学院教授罗永章的建议:将目前的国家药监局从国家市监总局中独立出来,由国务院直接领导,将独立的药品监管机构延伸至县市一级。

他还建议,建议将食品监管职能纳入到药品监管部门,成立国家食药监总局。对药品和执行工业标准化生产的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医食品等)实行统一监管。

对于上述建议,业内不少人士表示赞同,当然大多数人的反应是“惊讶”。毕竟2018年才撤国家食药监总局,组建国家药监局,现在又要改回来,“这不是折腾了吗”。

现行制度: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级

在罗永章的建言里,不乏有对当前药品监管的顾虑。目前格局下,国家药监局很多工作难以充分展开,职能难以充分行使,技术专业性、审评审批力量、监管力度和专业化都亟需加强。

那么,何为“目前的格局”,就是2018年机构改革后,组建国家药监局,由国家市监总局管理,不再保留国家药监总局,也就是我们简称的CFDA。

当然了,考虑到药品监管的特殊性,国家药监总局单独组建,由国家市监总局管理,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

在监管职能上,国家药监局盯着的是药品研发环节,省级药监局盯着的是药品生产环节和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

而对于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也就是说,地方药品监管需要进行属地整合。

业界认为,药品生产监管仅在省级层面,日常监管效率或有下降,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很难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监管可能出现脱节。

监管现状:多省药监局已设派出机构

罗永章在建言里提到,将国家药监局独立出来,药品监管机构延伸到县市一级,不仅有利于上下对应、垂直管理,更有利于强化职能、队伍建设和对内对外交流,充分指导创新药品研发。

事实上,为了突出药品监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重要性,加强药品监管,在药监部门三定方案公布后,多省药监部门已设立了派出机构。

其中,河南在全省设立9个监管分局,整合原省市场监管执法机构人员,从市县的省级、国家级GMP、GSP检查员和监管执法人员中遴选专业人员。

此外,湖北设立14个药监分局,延伸药品全覆盖监管触角;吉林省设立地方检查分局,分局不设内设机构和科级领导职务;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6个区域检查分局;陕西省药监局西安分局也已成立,江苏、重庆、福建、天津、浙江、广东等多省(市)也设立了派出机构。

只不过,这些派出机构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名称、规格、标准和职能等或有不统一。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药品监管局局长上官新晨在2019年就呼吁,统一明确省级药品区域监管派出机构设置标准。

药品监管:没有最严只有更严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而言,统一的机构设置标准,更有利于企业办事。毕竟,企业的质量体系都要按照政策来的,若机构名称改变了,企业质量体系可能也要作出相应的调整。

“不管机构如何改革,始终不变的都是强监管,尤其是事中事后监管,”某药企质量负责人称,“GSP/GMP认证取消了,当时该做的事情,一样也不能少。”

从各地药监部门的动作来看,强监管已是必然。近期,广东省宣布展开2020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检,安徽省公布1-4月药品生产监督检查39家企业,限期整改14家,山东省要求各市开展GSP情况检查,并明确省局将对200家企业实施GSP情况进行检查。

查出问题的,不仅有撤证风险,还要面临高额的罚款。新《药品管理法》,违反GSP规定的,最高可罚200万。安徽某药房被检查时,就因未能提供供货商的首营资料等情况,涉嫌销售过期药品、进货渠道不明而被罚10万元。

此外,国家药监部门还积极推动信息化追溯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实现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促进公众用药安全。业内人士认为,在企业自建追溯平台困难的情况下,实现了首营资料、检验报告在线传递、全程留痕可追溯的001医药电子资料管理平台,将得到企业青睐。

最后想说,一批飞检已经在路上,无论是药品生产企业还是经营企业,都要面对疾风,持续合规吧!

本文由作者自行上传,并且作者对本文图文涉及知识产权负全部责任。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邮箱:guikequan@hmkx.cn
关键词:
国家药监局,GSP,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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