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最近,媒体报道了《山西选拔200名乡镇书记到省市任职》,充实到省市两级机关,这一做法好得很!这是向公务员制度改革,提高公务员队伍能力素质建设,提升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出的关键一步!为山西点赞!
我国公务员队伍建设取得了许多成绩,公务员队伍为国家治理和国家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国家和省市公务员队伍,许多公务员缺乏基层任职经历,越往上走这个问题越是突出。到了一定程度,有的为了提拔,为了丰富个人经历,少数人到市县两级挂职,但是大家都知道,挂职干部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多数没有把心思用在基层。
造成了一些公务员,虽然职务级别很高,没有在乡村两级工作过,基本上不具备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更没有什么切身感受,对基层实际情况所知了了,还都是听来的。
2017年,中组部一位同志曾经撰文,总结了《年轻干部“八缺八不缺”》,就是“不缺学历缺阅历,不缺思想缺感情,不缺干劲缺韧劲,不缺知识缺文化,不缺想法缺办法,不缺能力缺魅力,不缺活力缺定力,不缺情感缺情怀”。可以说对当下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概括得非常精准,应该为中组部这位同志的文章点赞。
其实,不仅是年轻干部,那些长期在市级以及以上机关工作,特别是国家和省级机关工作的公务员,有的干部虽然年龄不小、职务不低,但有许多没有在县乡村任职经历,挂过职的也不多,“三门”干部非常普遍,对我国的农村和基层社会知之甚少,许多时候就是靠拍脑门决策,严重影响了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建设,大大制约了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可以说,习近平总书记的成长经历告诉每一个公务员应该走什么样的成长之路。从延安的梁家河到河北正定县,从宁德市到福建省,从浙江省、上海市到中央,一步一个坚实的脚印。习近平成长之路对于今天所有的公务员来说,就是一部很好的教科书,就是一条公务员成长的最好路径。因为“宰相必起于州郡,猛将必发于卒伍”。
同时,建议山西省和有关部门、地方在公务员队伍建设要完善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明确基层任职这一概念。有的认为,相对于国家层面来讲,省及省以下都是基层。有的人认为,站在省级层面,市县就是基层等。要明确基层是指县、乡、村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同时要明确城市中的街道办等与乡村、边疆的区别,不能把城市中的街道等同于乡村,等同于边远贫困艰苦地区。这其中的缘由大家都懂的,否则多数人都愿意到大城市,谁愿意去边远贫困和落后地区工作。
二是改革招录遴选办法。除特殊部门、特殊岗位外,国家部委不应再直接招录公务员。应按照国家部委从省里、省里从市里、市里从县里、县里从乡村选拔,乡、村两级每年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这样可以保证每一个国家和省级公务员都有基层工作经历,对基层情况非常熟悉。
三是改革公务员考试内容。改革考试内容,将《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历史》《哲学》和基层实际工作能力等列入必考科目,否则是非常危险的。目前公务员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能力测试。能力不是“考”出来的,能力是在基层一线锻炼出来的。申论也只能是“纸上谈兵”,“谈”的再好,也没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每一个干部都要从乡、村干起。
四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21世纪比的不是学历,比的是能力和学习力,要坚决破除选拔干部唯学历论、唯年龄论。在许多国家报考公务员是没有学历限制的。因为,学历文凭并不重要,只要能通过公务员考试,也充分说明具备了基本要求。虽然工作需要学历,但更需要的是能力。学历不等于能力、高学历不等于高能力,甚至存在着学历越高实际工作能力越低、与基层群众打交道的能力越差的现象。
五是不应鼓励研究生报考公务员。作为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研究生,国家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其本人在某一个专业方面学有所成,如果去从事专业不对口的工作,从教育资源、资金投入、人才成长的规律来讲都是巨大的浪费。我在基层工作时,就看到清华北大等院校的博士研究生一毕业就直接提拔到副处、正处级领导岗位任职,虽然他们学历较高,但绝大多数人实际工作能力实在是差,基层群众对此一片“吐嘈”。建议取消硕士博士生直接到提拔到处级领导岗位,因为这是违反客观规律的拔苗助长。因为,学历再高也不是神仙,干部成长需要遵循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
六是完善领导干部选拔机制。国家机关公务员是贯彻执行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的“第一公里”,其能力素质不仅关系到国家的治理能力,还关系到国家政权稳定、江山永不变色。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向有基层(县乡村)任职经历(而非“挂职”)的干部倾斜。没有在基层(县乡村)任职经历的干部,不能担任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在部队就有一个好传统,要求提拔连长前必须当过排长,提拔营长前必须当过连队主官。同时,凡是有“基层”“任职”经历,在省及省以下,某一岗位任职满2年的,到上一级机关,在职数允许情况下,可直接提拔使用。目前,如果国家部委干部中有三分之一在基层(县乡村)任过职,甚至在市级任过职的,国家治理能力将会大大提高。但实际情况是非常遗憾。
七是取消挂职这一做法。目前国家和省级机关公务员中,没有基层“任职”经历的,为了提拔为了完善任职经历,采取挂职的办法,很少到基层实实在在去任职。应该取消挂职这一做法,挂职也不再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只有这样的公务员队伍才能真正了解中国基层,了解人民群众,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才会逐步提高。从干部制度的根本上卡住,没有基层“任职”经历的干部坚决不能提拔为处级及以上领导岗位,已经提拔的,如果没有补上“任职”这一课,坚决不能再往上提拔。
八是建立部门之间干部任职交流制度。目前,从上到下,某一部门多数机关干部,从一参加工作到退休,基本上就在一个部门从一而终。工作经历过于简单,看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局限性很大,部门思维、条块思维严重。应建立部门与部门之间干部“任职”定期交流制度,逐渐融合,换位思考,做到上下同欲、左右同心,更有利于部门之间的协同理解配合。
九是建立中央地方干部任职交流制度。公务员制度将整个公务员队伍分割为“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地方公务员又分为省级公务员和市县公务员,各级之间公务人员流动性很小,加剧了国家公务员由于不接地气不了解基层的官僚主义,造成了国家机关公务员与地方公务员在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利益观念上的冲突,所以建立中央与地方干部任职交流制度,实现中央与地方干部队伍的逐渐融合,上下同欲。同时,凡是在一个岗位任职超过3年的须轮岗,在一个司局内工作6年的必须调换司局,在一个部门工作和任职满10-12年的,须调整部门。这样既利于干部培养和成长,也有利于相互补充完善,打破部门思维和部门利益。
十是正科实职领导干部均须异地为官。目前,县级及以上党政“一把手”大多是异地为官。但其他领导干部缺乏硬性规定和要求,执行得不够好。有的从一参加工作,就在一地为官,尤其是市、县这一现象更为突出。提拔为科局长、提拔为副县(处)级干部时,已经在当地官场经营多年,形成了相当大的势力集团和关系网。从外地来的党政“一把手”如何动得了他们。所以凡是提拔为乡镇书记镇长、科局级干部的异县任职,提拔为县处级干部的异市任职,厅(局)级、省(部)级异省(区、市)任职。这样的话,对保护干部、干部成长、社会稳定、国家建设等都有好处。
来源:医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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