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再延长7个月

2020
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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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卫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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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延长7个月!赶紧来看看吧!

再延长7个月!

5月7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公告

将小规模纳税人

减免增值税政策

执行期限由2020年5月31日

再次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

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4771589000847782

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30日

END

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加士伯

本文由作者自行上传,并且作者对本文图文涉及知识产权负全部责任。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邮箱:guikequan@hmkx.cn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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