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医疗纠纷案件大数据——上海篇
我也没想到上海篇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问世,一方面是相对于北京来说上海的总体数量较少,另一方面是上海法院的文书书写比较有规律,鉴定机构也非常单一,阅读和摘录要点非常简单,调解书、司法确认和不公开文书比例也较大之故。
我在这两天中阅读了超过600份文书,汇总成本文。
今年我采集的是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间,上海三级人民法院已经公开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判决、裁定书和部分调解书,从此类案件受偿金额、医方责任比例、鉴定机构选择和医疗机构涉诉情况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篇首还是要重申我深知本文采集的仅仅是医疗纠纷的冰山一角,仅仅以管中窥豹的形式反映一点点倾向,希望大家理性阅读。
受偿
2019年度,上海三级法院共公开了相关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共562份(不包括执行类),其中做出实体性判决结果的,即一审、二审生效及调解和司法确认案件,共349件。其中驳回患方诉讼请求的共42件,占全部案件的7.5%,较之2018年的27.5%大幅下降,主要原因在于今年统计数据中加入了调解案件,大大增加了基数之故,客观数量变化不大。驳回诉讼请求主要原因是经鉴定后医疗机构无责任,包括29件;3件被鉴定机构退案,因举证不能而败诉;因拒不委托鉴定,或委托鉴定后不交费,鉴定机构因材料不全而退案等共2件;有6件因已经达成协议或重复诉讼被驳回;有2件因为没有明确损害后果或诉求等败诉。
全年法院共做出265件涉及金钱支付的判决,其中73件受偿在5万元及以下,占比27.5%;全年8件案件赔偿超过百万。
全年医疗机构支付赔偿金42019507.49元(四千二百万余元),平均个案受偿158564.18元(十五万余元)。
赔偿金额最多的案件是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需赔付杨某1,262,396.49元(一百二十万余元),赔偿金额最少的是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南院需要向徐某赔偿425元。
另外全年共公开了148件司法确认案件。
法院认为不宜公开案件58件。
责任比例
2019年度,上海三级法院共针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判定医疗机构责任159件次。其中包括19件次复合责任,患者在多家医疗机构受到损害,应当分别对多家医疗机构进行评判,其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过错对后果的百分比见下表:
责任划分(医方) | 件数 | 占比 |
无责任 | 88 | 55.3% |
10%以下 | 0 | 0% |
10-20% | 9 | 5.7% |
20-30% | 11 | 6.9% |
30-40% | 9 | 5.7% |
40-50% | 7 | 4.4% |
50-60% | 14 | 8.8% |
60-70% | 4 | 2.5% |
70-80% | 11 | 6.9% |
80-90% | 3 | 1.9% |
90-100% | 3 | 1.9% |
在责任认定的159件次中,认定医疗机构无责的88件,占55.3%,基本与2018年度42.6%持平,超过一半的比例远高于其他直辖市。
鉴定机构
2019年度,鉴定机构共做出鉴定意见194件,其中有52案中出现了两份鉴定意见,重复鉴定率达36.7%。除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与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各做出一件以外,其他鉴定意见全部由各级医学会做出,根据公开信息,上海市医学会做出了93件。
医院涉诉情况
根据公开的判决书,2019年度涉诉最多的是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共30次,其次是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21次,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为20次。
上述涉诉数量并不代表医疗水平低,接诊的病人更多,病人的病情更复杂等,更容易形成预后不佳,更容易发生医疗纠纷,仅此而已。
涉诉科室
上述案件中,针对我能够分辨的科室进行了统计,涉及比较多是科室是:妇科及产科为21件次,骨科18件次,肿瘤为17件次。这些重点科室值得重视。
上诉情况
2019年度,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共上诉69件次,其中二审改判4件次,发回重审3件次,上诉人撤回上诉5件次,其他均维持原判决。上诉成功率为10.1%,较之前2018年度的3.7%大幅上升。
全年申请再审35件次,仅有1件获得高院提审,再审成功率为2.9%,与2018年度的无一再审成果有了0的突破。
撤诉及调解等
2019年度,根据法院公开的数据共出具调解书87件次,占全部案件的24.9%,原告撤诉58次,占全部案件的16.6%,整体调撤率41.5%。另有58件案件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公开,其中有一案,在一审中标明不予公开,但二审判决进行了公开,为患者肝炎、肝硬化、原发肝癌经医治无效死亡的案例,一审法院不予公开的原因不明,大量不予公开的案例给统计结果带来了很大偏差。
法院受案情况
2019年度上海市基层法院受理此类案件前四名是徐汇法院61件,黄浦法院59件,松江法院53件,闵行法院44件,共计217件,占全上海基层法院总数460件的47.2%,近半数。
上海三个中级法院中,一中院受理28件,二中院36件,三中院1件。
高院受理35件再审案件(全部为再审案件)。
本文数据来自威科先行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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