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材管理那些事:2020耗材集采,有哪些重点方向应注意?
本期话题:2020的药品与耗材集采工作,有哪几个重点方向值得我们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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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业内流出一份国家医保局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落地的函》。文件要求,4月份全面启动第二批集采落地工作。文件还要求积极推进省级药品和高值耗材集中带量采购。9月底前,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对未纳入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的药品和高值耗材开展带量采购。其他省份也要积极跟进。
且不论此文件是真是假,就政策来看,2020年,药品与耗材采购必将更加深化,我们就现有政策在高值耗材采购方面作出如下展望:
01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改革进一步深化,京津冀联盟或成风向标
过去的几年,药品已经承担了太多撬动“三医联动”改革的责任,进入2020年,耗材也要开始承担起这一重任。而高值耗材带量采购的实施背景,除了学习借鉴药品带量采购,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国家对高值耗材治理的决心。2019年5月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中提出:对于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高值医用耗材,鼓励医疗机构联合开展带量谈判采购,积极探索跨省联盟采购。随即医保局指导和推动安徽、江苏、福建、山东、陕西、山西等地探索高值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2019年,江苏与安徽两省耗材最高降价达到95%的带量采购已起到样板作用,京津冀三地联合带量采购落地后,涉及的巨大采购量带来的影响不难想象,而这对接下来高值耗材带量采购的开展无疑具有风向标意义。在医用耗材集采相关的准备工作上,国家已经实现了耗材编码的统一与高值耗材的界定,先后发布第一批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与第一批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治理清单。
02带量采购将常态化,未过评品种开展带量采购
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副司长丁一磊此前表示,接下来带量采购工作将是常态化的进行,“不仅国家搞,地方也要搞;不但过评品种要搞,非过评也要搞;不仅多家产品可以做带量采购,独家产品依然可以做带量采购,例如探索大宗商品的采购等方式;不仅药品领域要做,高值耗材和低值耗材领域同样要做带量采购。”
《2020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中则对这一思路进一步明确:鼓励、规范各地对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和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竞争较为充分的高值医用耗材开展带量采购。
最后,国家组织的集采更多意义在于发挥引领、示范效应,对于幅员辽阔、各地发展不平衡的中国来说,以省为单位组织的集中采购或为可行性更高的主要采购模式,相信各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的带量采购经验将为其他省份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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