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开学了,师生在教室内要不要戴口罩?

2020
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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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改思考者徐毓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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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开学了,师生在教室内要不要戴口罩?赶紧来看看这篇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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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3 月18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了《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33号,下称《指引》)引起了公众普遍关注。

公众关注的原因在于,一是口罩着实罩得有点久,二是随着天气渐暖,被口罩罩着也真是不爽,人们就想知道什么时候可以不戴,什么环境下可以不戴。

出台《指引》的目的

《通知》明示:根据当前防控形势和全面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需要,我们组织编制了《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

本指引从普通公众、特定场所人员、重点人员以及职业暴露人员进行分类,并对不同场景下戴口罩提出科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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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突出科学

人分四类:普通公众、特定场所人员、重点人员、职业暴露人员。

区分三级:高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低风险地区。

科学体现在所处环境,比如普通公众

(一)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建议:不戴口罩。

(二)处于人员密集场所,如办公、购物、餐厅、会议室、车间等;或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应随身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在高风险地区,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三)对于咳嗽或打喷嚏等感冒症状者。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对于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的人员。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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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内要不要戴口罩?

各地开学在即,在教室内到底戴不戴口罩?

《指引》将“学校的教室”与监狱、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以及工地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确定为同一类特定场所人员,提出的防护建议是:在中、低风险地区,日常应随身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人员聚集或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在高风险地区,工作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其他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实际上关于戴口罩,一月前已经发过指引

2月5日,国务院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就印发了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肺炎机制发〔2020〕20号)。

指引将人分为高风险、较高风险、中风险、较低风险和低风险五类。

指引将1.超市、商场、交通工具、电梯等人员密集区的公众;2. 室内办公环境;3. 医疗机构就诊(除发热门诊)的患者;4. 集中学习和活动的托幼机构儿童、在校学生等四类人员定义为较低风险暴露人员,提出的防护建议是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儿童选用性能相当产品)。

将1.居家室内活动、散居居民;2.户外活动者,包括空旷场所/场地的儿童、学生;3.通风良好工作场所工作者定义为低风险暴露人员,提出的防护建议是居家、通风良好和人员密度低的场所也可不佩戴口罩。非医用口罩,如棉纱、活性炭和海绵等口罩具有一定防护效果,也有降低咳嗽、喷嚏和说话等产生的飞沫播散的作用,可视情选用。然而,由于全社会恐慌,各地执行宁严勿松的政策,并没有人们去关注这个指引。

期待,这一个新的《指引》能够得到执行,也体现疫情防控“依法科学精准”之精神。

附: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

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8 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局

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根据当前防控形势和全面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需要,我们组织编制了《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本指引从普通公众、特定场所人员、重点人员以及职业暴露人员进行分类,并对不同场景下戴口罩提出科学建议。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代  章)

2020年3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

科学戴口罩,对于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具有预防作用,既保护自己,又有益于公众健康。目前,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为引导公众科学戴口罩,有效防控疫情,保护公众健康,特提出以下指引。    

一、普通公众  

(一)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防护建议:不戴口罩。  

(二)处于人员密集场所,如办公、购物、餐厅、会议室、车间等;或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防护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应随身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在高风险地区,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三)对于咳嗽或打喷嚏等感冒症状者。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对于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的人员。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二、特定场所人员  

(一)处于人员密集的医院、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机场、超市、餐馆、公共交通工具以及社区和单位进出口等场所。防护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高风险地区,工作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二)在监狱、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以及学校的教室、工地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防护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日常应随身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人员聚集或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在高风险地区,工作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其他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三、重点人员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四、职业暴露人员

(一)普通门诊、病房等医务人员;低风险地区医疗机构急诊医务人员;从事疫情防控相关的行政管理人员、警察、保安、保洁等。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  

(二)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患者的病房、ICU工作的人员;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医务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毒人员;转运确诊和疑似病例人员。防护建议:戴医用防护口罩。  

(三)从事呼吸道标本采集的操作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气管切开、气管插管、气管镜检查、吸痰、心肺复苏操作,或肺移植手术、病理解剖的工作人员。防护建议:头罩式(或全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或半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加戴护目镜或全面屏;两种呼吸防护器均需选用P100防颗粒物过滤元件,过滤元件不可重复使用,防护器具消毒后使用。  

五、使用注意事项  

(一)呼吸防护用品包括口罩和面具,佩戴前、脱除后应洗手。  

(二)佩戴口罩时注意正反和上下,口罩应遮盖口鼻,调整鼻夹至贴合面部。

(三)佩戴过程中避免用手触摸口罩内外侧,应通过摘取两端线绳脱去口罩。

(四)佩戴多个口罩不能有效增加防护效果,反而增加呼吸阻力,并可能破坏密合性。

(五)各种对口罩的清洗、消毒等措施均无证据证明其有效性。

(六)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为限次使用,累计使用不超过8小时。职业暴露人员使用口罩不超过4小时,不可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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