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9日,国家卫健委正式发布《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的通知》,相较于2月8日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 修正版)》,该方案在传播途径、诊断标准、鉴别诊断、中医治疗等方面有较多的改动。
(图源:国家卫健委)
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主要变化如下:
1.传播途径将“气溶胶和消化道等传播途径尚待明确”修改为“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
2.实验室检查增加“为提高核酸检测阳性率,建议尽可能留取痰液,实施气管插管患者采集下呼吸道分泌物,标本采集后尽快送检。”;
3.诊断标准及病例的报告与发现不再区分湖北省内及省外;
4.临床分型中,对于重型增加高海拔地区校正,及胸部影像学变化;
5.抗病毒治疗指出疗程不超过10天,并增加了对磷酸氯喹、阿比多尔的用药推荐;
6.将恢复期血浆疗法单独列为一条,用法用量参考《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试行第一版)》;
7.中医治疗方面有较大改动,且增加了重型和危重型中药注射剂推荐用法;
8.增加了出院后注意事项,建议继续进行 14 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在出院后第 2 周、笫 4 周到医院随访、复诊。
编辑:春雨医生
参考资料:
[1]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 修正版)的通知, 2020-02-08
[2]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的通知, 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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