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处方药 审核环节形同虚设怎么破?
近日,有媒体报道出“网售处方药乱象”,报道显示多家APP违规甚至违法销售处方药,引起网友热议。
网络上的处方药如何才能有效监管?
自2005年我国第一家网上药店——药房网正式上线,十多年来,随着互联网高速发展和消费者网上购物习惯的形成,网上药店的数量迅速增加,规模不断扩大。随着“互联网+医药”的落地推行,药品在线销售和在线医疗服务进一步简化流通环节、降低成本、满足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
在医药分开、鼓励医生多点执业、促进商业保险发展等多位一体的新医改政策推动下,互联网正在加速向医药行业渗透,但也同样存在着一些问题。
网上开药店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从2000年到现在,国家有关部门共出台了6部相关规定,包括信息发布、监管、资格审核、网站建设、销售品种的要求等,主要是管理规定和程序准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行政命令和文件对网上药店进行监管。现行法规对网上药店的资质和资格审核方面做了着重要求,但缺少对参与网上药店经营活动各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具体规范。具体表现在,如《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第九条要求: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负责网上实时咨询,但对执业药师提供的药学服务范围没有作出规定,缺乏对网上药店执业药师执业的具体要求;第三十五条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进行监督,但未指明监督主体是哪一级药监部门。《暂行规定》只对国家、省级药监部门提出要求,缺乏对市县级药监部门的职能划分,在互联网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并未作出修订,部分规定已不适应网上药店的发展形势。
网上药店销售的药品种类繁多、真假难辨。由于互联网自身隐蔽性强、覆盖面广等特点,不法分子通过网站违规销售药品、甚至假药劣药,给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也使消费者对网上药店产生信任危机,使监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力不从心的局面。处方药市场缺乏监管,买药流程看似面面俱到,实则形同虚设。甚至一些销售处方药的网上药店并不直接通过网站销售,而是在页面设置“信息登记”或者“电话回访”,并标明“本品为处方药,请凭处方购买。如需购药咨询,请拨打电话或联系在线客服,实体店将为您服务”的字样,商家绕过线上交易,在线下进行支付,线上只提供咨询服务和展示药品。
国家监管方面,2013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的通知》,要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互联网只能销售非处方药,如发现本网站有任何直接或变相销售处方药行为,请保留证据,拨打12331举报,举报查实给予奖励。
所以严格来说,网上药店不仅不能销售处方药;就是提供相关信息也是违规的。2014年公布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到:允许向消费者出售处方药,但并没有出台正式文件。
2014年9月,商务部等六部门发布了《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提出要落实医药分开制度,医疗机构医师负责诊断看病,消费者凭处方自主选择购药方式,目前已有很多医院已经实行电子处方制度,但是医院和医院之间、医院和药店之间并没有互相联通,按照规定消费者拿不到处方就无法在网上药店或社会药店购买处方药。
网上购药处方审核方面,《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网上药店可以销售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应当建立执业药师制度,为消费者提供24小时的咨询服务,同时由执业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监督调配药品,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以第三方身份提供交易平台的企业同样要配备执业药师。
但我国执业药师数量极其缺乏。相关法规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我国执业药师还不能满足线下实体药店的需求,导致网上药店执业药师制度更加难以落实,虽然在网上买药,一些店家有所谓的第三方审核处方,患者可以上传处方或者提供诊断便可买药,虽然看似有处方,有审核,但真正的处方审核、避免不合理用药却未落到实处,因为网上购药的流程和操作都很简便,加上大部分患者中并无“医生开药,药师审方来保障用药安全”的观念,将网上买药与买其他普通商品视为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使得网购药品的市场交易量巨大。
显然,这种网购模式与我们所熟知线下买药的一些规定是相违背的,患者用药安全很难的到保障,一旦患者出现用药的任何问题,到底是药品质量问题还是药品用法用量问题,很难去追溯责任主体,往往受伤害的还是患者本人。
如何在网购药品方面进一步规范呢?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实施:
1、进一步规范网上药店资质
我国放开网上处方药销售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处方来源问题。由于我国医疗体制的限制,我国大多数处方都集中在医院,医院电子处方很难外流。为促进处方
社会化,我国应推动医药分家,把医院药品交给市场,不仅降低药品价格。此外,根据征求意见通知,我国放开网售处方药药店的经营资质,但对于处方药,建议鼓励大型连锁药店或是由执业药师经营的单体药店进行网上销售,且对于那些主要治疗常见病、慢性病的处方药才能放开网上销售,而对一些含特殊成分如含麻黄碱类、对运输有特殊要求以及零售药店禁止销售的处方药品种不应放开销售。
2、明确药师职责,利用互联网建立区域性的处方共享平台,鼓励处方外流,探索药品配送模式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每个网上药店都要有专业的执业药师负责网上咨询和处方的审核。不管是医院药师还是执业药师,为保证处方的有效审核,我国政府应重视在线药师平台的构建,同时对加入平台的药师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我国平台范围内药师的整体服务水平和能力,同时积极开展网上药师咨询服务,并及时通过药师立法,明确药师职责。同时,积极鼓励大型连锁实体药店网上销售处方药,医生开具处方后,经过药师审方,处方自动到离患者最近的实体药,患者自行取药,或者通过专业的第三方物流配送公司进行配送,实现线上线下的资源整合。
3、建立各部门联合机制,加强跨区域销售监管
我国除了重视政府及行业协会的监管作用外,一定要明确相应主体的执法权,能够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规范网售处方药行为。由于网络本身的广泛性,网上药店跨区域销售比较频繁,这就要求我国不仅要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系统监督机制,还要完善我国跨区域销售的法律体系和处罚机制。建议我国销售处方药的网上药店应由国家局进行集中监测,涉及到各个省市辖区的,国家局监测完了以后交由具体省市来处理,权责划分明确,有助于监督管理。
4、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或者专业媒体作用,提高消费者安全购药意识
对于消费者购药教育,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除了对购药,安全进行宣传,还应建立专门的投诉和报告链接,链接到我国行业协会网站上,有助于消费者监督和举报,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制定消费者网上安全购药健康宣传的专栏频道,进一步提高我国消费者网购处方药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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