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医院标准来了 能否挂牌主要看这个硬标准!
作者 | 徐毓才
编辑 | 寸心
6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布了社区医院基本标准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试行)(国卫办医函〔2019〕518 号,以下简称《基本标准》)。
显然这是对今年3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9〕21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进一步跟进,因为要开展社区医院建设试点没有基本标准显然是不行的。
那么,面对社区医院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来将向何处去?会不会大量转为社区医院?转为社区医院后要怎么发展?不转的,未来工作重点应该放在哪里,该怎么发展?
社区医院设置应当符合规划,因此不可能“大量”转为社区医院
《基本标准》对社区医院的定位是,社区医院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基本标准》规定,社区医院设置应当符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的基础上,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一定水平,加挂社区医院牌子。
因此,不可能出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大量”转为“社区医院”,这里实际上有两条硬杠杠在:
一是必须符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是医疗服务能力必须达到一定水平。而这里的“一定”水平,在《通知》中说的很清楚。
要加挂“社区医院”牌子,医疗服务能力是硬标准
《基本标准》 指出,启动社区医院建设试点主要目的是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因此,规定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才可以加挂社区医院牌子。
对于社区医院的基本功能尽管明确提出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但四项“基本功能”中可以明显感觉到对医疗服务能力的强调,这比去年制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标准(2018版)》要求明显要高。
如除了“(一)具备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门诊、住院诊疗综合服务能力。符合条件的,可提供适宜的手术操作项目。(二)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辖区的公共卫生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能够提供健康管理、康复指导等个性化的签约服务”,还有“(三)具备辖区内居民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功能,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在线复诊服务。(四)对周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和帮扶。”
不但如此,在临床、医技科室设置方面,“至少设置全科医疗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应当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精神(心理)科、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科、血液净化室等专业科室中的5个科室,有条件的可设置感染性疾病诊室(发热门诊)、老年医学科等科室。至少设置医学检验科(化验室)、医学影像科、心电图室、西(中)药房。有条件的可设置胃镜室等功能检查室。影像诊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室等科室可由第三方机构或者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开展手术操作的社区医院应当设置手术室、麻醉科,病理诊断可由第三方机构或者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这也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要求要多得多。
除了科室设置,在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方面,之前的《通知》也具体提出了5项重点工作:
①提高门诊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提供一般疾病的诊断、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结合群众需求建设特色科室。
②加强住院病房建设,合理设置床位,可按照服务人口1.0-1.5张/千人配置。社区医院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鼓励有条件的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开设家庭病床,不断提高病床使用效率。
③提高中医药服务和医疗康复能力,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广泛推广和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为群众提供中医特色服务。
④加强医疗质量建设,以医疗质量安全为底线,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规范医疗行为,严格机构内部管理。
⑤积极参与医联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强化医联体内上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与技术的支持,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质量。鼓励与医联体内上级医院开设联合病房。
而这些强化医疗服务的要求实际上就是要让“社区医院”更像“医院”,从而有别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未转“社区医院”的,重点应该放在哪里?
那么既然不会出现大量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为社区医院,未转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该怎么办?重点应该放在哪里?要怎么发展?
实际上在去年8月份国家卫健委启动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及配套出台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版)》已经给出了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
活动方案指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等功能任务,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对于医疗服务能力要求显然就不是最主要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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