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开始,全国各地开始陆续取消药品加成。2018年以来,福建、天津、广东、四川、新疆、辽宁已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安徽、山东、湖北、江西也有部分地区及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2019年6月15日零时,北京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将正式实施,全市3700家医疗机构参与,取消医用耗材5%或10%的加价政策。随着各地全面取消药品耗材加成,我国的“以药养医”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其实,从整个亚洲而言,各国在医疗改革中都走过艰难的“医药分开”改革之路。我们的邻国日本,早在1874年,就首次提出“医药分业”的条文,直到1956年才开始实施“医药分业”制度,但在随后的20年中,由于受“医药一体”传统思想的影响,国民还不适应“医药分业”,医师也担心向外开具处方会给医院的经营及医患关系带来不利影响,“医药分业”制度停滞不前。
1961年,日本受医保赤字、药品安全问题和药品回扣等因素的影响,“医药分业”制度的推行再次被提上了日本政府的议事日程。1974年,日本政府再次推行医药分业制度,同时提高了医师处方费用,提高医生的诊疗收入,降低处方外流。因此,1974年被称为日本“医药分业”制度元年。
1974年到1991年,日本医药分业率从0.6%提高到12.8%,从1990年,日本再次缩小药品差价率,并大幅度提高医疗服务和技术价格,有效推进了“医药分业”,到2011年,使得医药分业率达到64.6%,与此同时,医院周边“门前店”药店数量不断增加,不少医院药品处方流转到医院周边“门前店”药店。综合医院门前开设了不少大大小小的处方配药专门药局,形成了处方配药药局一条街。
针对医院与“门前店”药房的利益纽带关系,日本政府于1993年颁布了禁止医疗机构与“门前店”在经济上、劳务上、物品上的暗想交易禁令,有效阻止了这一现象的发展。
日本在提高诊疗薪酬的措施,保障了医生的技术收益的过程中,却无法完全断绝医药之间利益链条,为此,日本政府也走过了一段艰难的探索历程,直到1992年,才出台了有效控制药价的政策。这个政策简单来说,就是逐步将药店从医院剥离,作为独立的行业扶植发展。在此基础上,由政府来规定药品的基准价。
1992年,日本厚生省颁布了药品定价计算公式。这个公式根据每两年一次的药品市场调查数据,计算出市场公定价,并且针对每一款药品制定新的政府基准价。然后设定一个浮动百分比。经过简单的计算后,市场公定价的误差不能超过政府基准价的浮动百分比限制,否则就是违法。
日本从1874年首次提出“医药分业”到今天,已经145年历史了,近百年的历史,陆续出台各类配套制度,通过医药分业、提高医疗服务、调整技术价格、药品基准差价控制、出台相关法律等组合措施,使得日本“医药分业”逐渐成熟,破除了“以药养医”的机制。
在推行“医药分业”制度的同时,日本也十分重视评价工作,从药品费占医药卫生总费用的比例、医药卫生总费用年增长率、住院费用药占比、门诊费用药占比、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增长率、基本药物占比、医保药品和诊疗占比等方面,对“医药分业”制度进行评价。
顾亚明、王小合对日本医药分业制度的其他维度也进行了评价,得出一些结论:“医药分业”对住院医疗行为的影响比对门诊诊疗行为的影响效果更为理想;医院“医药分业”比诊所“医药分业”的影响要好;在药店的市场主体优势得到发挥的同时,趋利性对医疗费用的绩效也产生了负面影响。在提高药品绩效方面还有较大的空间,比如住院费用医药占比上升趋势得到缓解,而门诊医药费用占比有增加趋势;平均住院日有下降趋势,但门诊需求有一定的释放迹象;医院药房的费用比药店的费用更便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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