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启动视频会议。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了DRG付费30个国家试点城市名单。
DRG是一种将病人分类和分组的方法,该方法基于病人的病历,参照相关医疗要求(主要诊断、合并症或并发症、手术处置等),按照ICD-10的诊断码和操作码,使用聚类方法将临床特征和医疗资源消耗情况相似的出院患者分为同一组,并编制各诊断相关组的编码、确定各组的费用偿还标准。
此次试点工作将在国家统一指导下,逐步建立以保证质量、控制城本、规范诊疗、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为核心的DRG付费和绩效管理体系,发挥医保支付的激励约束作用,实现“五个一”目标,即制定一组标准、完善一系列政策、建立一套规程、培育一支队伍、打造一批样板。同时要把试点城市打造成DRG付费的样板,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下一步以点带面全面推开DRG付费打好基础。
2017年6月2日,国家卫计委在深圳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 Related Group,DRG)收付费改革试点启动会,宣布广东省深圳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福建省三明市,以及福建省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和厦门市第一医院,一共三个城市的公立医院和3个省市级医院同步开展DRG试点。作为国务院钦点的2017年70项医改重点工作之一,DRGs收付费改革第一次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2019年5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启动视频会议。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DRG付费30个国家试点城市名单。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临汾市、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省吉林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上海市、江苏省无锡市、浙江省金华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南平市、江西省上饶市、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安阳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湘潭市、广东省佛山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海南省儋州市、重庆市、四川省攀枝花市、贵州省六盘水市、云南省昆明市、陕西省西安市、甘肃省庆阳市、青海省西宁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指定乌鲁木齐市为试点城市。
而攀枝花作为四川省唯一的试点城市,在2018年就启动了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点数法医保付费改革工作,成立深化付费方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 6 个工作推进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改革步骤及时间节点,为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目前,攀枝花市已初步建成“保障有力、基础扎实、机制健全、全面覆盖、强化监管”的病组点数法付费运行体系,实现了区域内基金支出合理增长、建立医疗机构良性竞争机制、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费的改革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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