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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岁医疗专家王一手术台倒下后 家庭孤立无援的集体痛感

2019-05-31   吴帅

医生,在准备迈步前,你要观察清楚现在周边的环境。

2019年5月2日,倒在手术台上的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医师、医学博士王一医生,虽经全力抢救,但天妒英才,最终于2019年5月15日撤手人寰,年仅41岁。

第一直觉是,可惜了!——博士、主任医师,41岁,这些曾经如此美好的词汇,如今化为乌有。

看来,生命是珍贵品,但与此同时,又是易碎品。

我在王一医生家人处得到消息,可能最终的单位补偿只有不到十万元,因为抢救时间超过48小时,不能纳入工伤范畴。听到十万元这个数字,有医生同行的第一反应——这是在侮辱人吗?

王一医生妻子为了替夫维权,不断奔走在各大医疗自媒体。她说,目前只有争取工伤赔偿才多一些,家里四个老人和一个小儿等着她一个人抚养。

原来,医生的生命财富首先是家庭的,其次才是社会的,千万不要本末倒置!

多位专业律师对此判断,很难将之鉴定为工伤,因为抢救时间超过48小时。但这条法规本身就是不合理的,长年未修改。

按照我了解的医疗行业惯例,这种赔偿模式是多数现象,绝不是涉事医院故意地就调低了待遇。

但是,这种待医模式真的合理吗?

一是管理处置办法不合理。41岁医学博士,年富力强平时也没有大的疾病,为什么会猝死在手术台?医院工作安排合理吗?有无责任?责任多大?这个过程稀里糊涂,责任不被深究,也不被追究。责任稀里糊涂,赔偿就成了无根之木。没有责任精确,赔偿很难精准。

往大的说,这种不闻不管的模式,导致这种年轻专家猝死的案例此伏彼起,原因也得不到深挖。

二是赔偿不合理。这个前提本身就不合理了,赔偿计算方式更为不合理。谁能告诉我们,这个不到十万的赔偿标准是如何制定出来的?我想,说不定还是80年代延续下来的老办法。10万元30年前是巨款,现在呢?

媒体报道过这样的一个真实案例:怀孕18周的某内地孕妇,2008年12月在内地发现婴儿胎死腹中,赶赴香港港安医院取出死胎时,因胎盘植入导致大量出血,怀疑因此导致脑部缺氧,其后被转送玛嘉烈医院医治,稍后返回内地住院,最终全身瘫痪,下半生需人照顾。事主丈夫2011年入禀香港高等法院控告医院管理局,局方承认事件责任。法庭近日颁下判词,指妇人未来难见康复,形容此事件是悲剧,判事主获赔偿连同利息1148.78万元港币。

这笔赔偿金是经过专业计算的:女患者出事前每月薪金约港币1.1万元,她原可继续工作至50余岁,以此推算出适当的收入赔偿约305万元;她因此失去做家务的能力,法庭再多判50多万元,作为聘请家务助理的费用;专家估计她退休后应可再多活13至14年,以此计算医疗费用,总数约440万元;再加上家人为照顾她所带来的损失及膳食、交通等杂费,痛苦赔偿250万元,损失情谊与生趣可获赔偿15万元。

如果用这种专业模式来计算王一主任医师的赔偿:41岁,每月薪金2万元左右(根据我对这一级医师收入的预估),原可以维持工作到60岁,收入400万元(最低)。家里需要人带孩子赡养老人,家庭精神损失费,这部分还没有计算清楚。

但很显然,我们的公立医疗机构处理这样的赔偿,参照的办法和标准很可能还是改革开放前的模式,严重滞后于现实。

很遗憾和痛心的一个事实——这个41岁的医学博士、主任医师,原本可以工作很多年,为家庭家庭子女和老人创造大量的财富,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但现在,因为一场事故,刹车而止步。谁来承担这个巨大损失?难道仅仅只是孤单单的家庭吗?

结语:

希望走在奋斗道路上的医者们,能够看到这篇文章,清晰我们身处的位置和肩担的责任。照顾好自己的健康,家人,当然还要关注一下我们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一个不公平的社会,是一个稀里糊涂的社会,是一个没有规则的社会,到头来人人受害。哪怕是学历再高,职称再高,技术再好的医生,也难逃这一劫。

鼓励奋斗,但要鼓励三思而后行的奋斗!急救中常强调,先观察清楚环境安全不安全,才开始下一步的提供帮助,这是医疗常识。

医生,在准备迈步前,你要观察清楚现在周边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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