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有许多朋友问我知不知道医生高铁救人的事情。
我知道,在昨天晚上我看到了江淮医学——叶正松老师发布的独家报道:
短短的2个小时文章的阅读量就破了10W+
今天这个话题还上了热搜!
事件回顾:
来源:江淮医学
3月17日这天中午,有位姓陈的女医生,在由柳州去南宁东的动车上,忽然车内广播紧急呼叫,说三号车厢内有一位乘客不舒服,急需有医生乘客帮忙救治。 一种救死扶伤的医生本能,促使陈医生不假思索立刻起身赶忙过去。发现是一位年纪大约四十多岁的男性乘客,诉左腹疼痛,伴恶心,无呕吐,大汗淋漓,自觉胸闷,无心悸,无进食不洁食物史。 陈医生详细问病史,得知他腹痛后曾解大便一次,无稀水样便,无便血,便后腹痛无缓解,自诉平素胃肠蠕动慢,一到两天解一次大便。 陈医生认真查体,发现该男子神清,精神尚可,对答切题,心率约70次/分,腹软,左脐周压痛明显,无反跳痛,肠鸣音弱,无明显气过水音。陈医生考虑可能胃肠功能紊乱、肠炎。建议吸氧,列车上提供备用药箱里有藿香正气丸,就地取材给患者口服后,患者腹痛慢慢得以缓解。 看到腹痛渐渐减轻的乘客,陈医生建议他下车后到医院去诊治,最好完善腹部彩超及肠镜检查,以确诊和除外其他疾病可能。 这一切本是顺理成章之事,也是一首医者仁心的赞美诗。但是,随后发生的一切却让陈医生始料未及也出乎意外,难以接受更难以理解。 就在陈医生结束这次救人之举,准备返回自己车厢时,却被列车乘务员叫停,让她出示医师证。 这一当头棒喝打了陈医生一怔。只听说过陌生人好心帮陌生人提行李被质疑居心叵测的,万不料好心帮忙救人居然被怀疑冒充医生行医,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不要说医与患之间的信任,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赖竟然滑落至此,何其悲哉! 医师证作为行业资格认证,是仅用于医生注册执业时提供的证明,并不同于身份证和驾驶证,谁没事把医师证随身携带揣在身上? 面对列车乘务员无厘头的盘查,陈医生表示自己没有携带医师证。乘务人员于是又提出查看将她的身份证和车票,并进行拍照存案。 同时,列车工作人员还要求她写一份情况说明,并且必须要在文末注明以上内容是她本人亲笔所写,然后签名画押,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而也就在这时,陈医生才发现,就在她对那位腹痛乘客实施救治的整个诊疗过程中,列车工作人员冷静地站在一旁默默的的全程录像。突然之间,一种说不出的悲哀,袭上了这位充满博爱的医者心头。
事件报道一出,引起了大家的热论。
很快南宁客运段官方发文道歉!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今天几位朋友问我:“医生救人都要承担这么大的风险,我一个非医护人员到底救不救呢?”
我是一名急诊科医生,也是一名120院前急救医生,自己建立了“医路向前”公益急救培训组织,教给大家急救技能的同时鼓励去出手施救。这件事情,我感觉真打脸!
针对上述医生在高铁救人的事情:
首先: 为陈医生点赞,在有人需要帮助的时候第一时间给予施救!
其次: 南宁客运方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公开表态致歉,也是值得欣慰的!
但是,这件事情一出,我最担心的事情也出现了: 以后大家都不敢出手去救了。
我总是讲急救知识让大家学习,其中大家最关心也是最担心的问题就是: 我去救人,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我问大家:如果发现有一个人突然倒地了怎么办?
大家回答:打120、掏出手机录像、围观……
我问大家:大家想不想出手相救?
大家回答:想,但是不敢,家里没矿、怕承担法律责任……
我问大家:如果倒地的是您的亲人或者朋友您救不救?
大家异口同声:救!
我问大家:如果您不知道怎么去救,恰好有一位懂急救的陌生人经过,您希望他出手相救吗?
大家异口同声:希望!
我问大家:如果施救没有成功或者没有达到理想的情况,我们能接受吗?换句话就是,我们要求施救者去承担法律责任吗?
大家依旧异口同声:不要求承担!
上述高铁救人医生被要求出具医师证和签字的事情,如果列车工作人员这样做会不会是另一种结果呢?
陈医生您好,我是列车的工作人员,非常感谢您的出手施救,我们没有冒犯的意思,您的这次暖心举动,我们想留下您的施救过程和联系方式,以便患者去医院后可以得到详细的病情经过,以便医生能更好地做出诊断及时让患者得到治疗。同时,留下您的方式以便我们对这次事情做一次宣传正能量的报道,鼓励大家向您学习。如果被救者想再次感谢您也可以联系我们找到您,对您的录像也会起到保护您的作用,希望您能理解!
我想当时如果列车工作人员能有这样的解释,结果会大大不同。
讲一个我自己经历的故事:我是一名急诊科医生,工作10余年,在我的车里一直装着急救箱和AED,我时刻有着一颗去救人的心,终于有一天我碰到了一个急需救治的患者。
那是一次在海边,一位中年女性不知被什么海洋生物咬伤,出现严重的过敏性休克,呼吸困难,喉头水肿。
海边都有救助站,但是当时救助站的志愿者也慌了,没有见过这么严重的过敏。大喇叭一直在喊有无医护人员。
当然,我冲了过去,开通静脉通道、吸氧、肾上腺素第一时间全部用上,但是依旧没有效果,忽然我发现在救助站有气管插管的急救箱,当时我想也没想——插管,但是过敏引起的严重喉头水肿根本无法经行插管,那会我都慌了,完了完了,再不能开通气道,几分钟患者就会失去生命。
然后,我飞奔到自己车上,拿出手术刀片和一个2ml注射器,气切——就是气管切开。我现在都记得我那颤抖的手,那会心里想的就是,我不能看着她死,我能救她,爱告不告吧,要不我对不起自己的良心,然后我做了气切,很成功,当我把注射器外端塞进我切开的气管处时,我感到了气流的通过,患者面色渐渐红润了。
大概10分钟后急救车来了,车上的医护人员不可思议地看着气切处,我告诉他们是我做的,我也是一名急救医生。我就记得那个120医生说了一句:老师,您辛苦了!
然后,患者平安送至医院,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谁也不知道我是谁。
现在想想真后怕,但是当时什么也阻止不了我救人的心,如果是现在,如果还是那个情况, 我还一样要救!
那会根本没有什么法律保护,现在不一样了朋友们!
对于医生:
医生在医院外实施急救,是不受执业范围、执业地点限制的。也就是说,在医院以外的场所出现需要急救的情况, 内科、外科、儿科等专业的医生都可以,也应当参与急救。
对于非专业人员: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善意救助者责任豁免规则,被称作“好人法”,其用意是鼓励善意救助伤病的高尚行为。
抛开这些法律法则
有人倒地我们救不救?
如果倒地的是我们的亲人或者朋友,
我们希不希望关键时刻有好心人出手相救?
我们每个人都可能
面临需要帮助的情况
只有保证见义勇为者的权益
当我们需要帮助时
才会有更多的人能够挺身而出!
最后, 我还想说:急救普及,任重道远,医路向前,救在身边! 关注”医路向前巍子“ 教大家更多的急救技能和疾病知识!为自己、为家人、为朋友,让我们每天从阅读一篇有温度的科普文章开始!
让我们”救“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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