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不存在合法“药妆” 化妆品不可再蹭药品热度

2019
01/28

+
分享
评论
大河健康报
A-
A+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一)》,其中明确指出,中国不存在“药妆品”概念,且宣传“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均属于违法行为。

近日,化妆品市场不太平静,这源于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一)》,其中明确指出,中国不存在“药妆品”概念,且宣传“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均属于违法行为。

此外,近来在护肤品界大热的活性成分——人寡肽-1(EGF,表皮生长因子)也被明确规定不得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

“药妆”在我国从未被法律认可

虽然“药妆”风靡化妆品市场,但在我国,“药妆”从未得到过法律的认可,更没有明确的定义。药品和化妆品一直是界限分明的。

在化妆品界,药妆的定义也非常模糊,森田药妆天猫官方旗舰店客服给出的解释是:药妆并不是含有药物的护肤品,而是对问题性肌肤有改善帮助作用、以天然萃取的成分为主的护肤品。

一位美容院的经营者说,“药妆”实际上是功能性化妆品,解决皮肤问题的功效更强。

国家药监局在解答中说,不止我国,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法律法规层面均不存在“药妆”概念。例如,FDA定义,化妆品不能具有药效。日本则将这类产品称为医药部外品,原料也按照医药部外品进行管理。法国对“药妆”也没有明确规定,主要是看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是否可靠。欧莱雅旗下带有“药妆”性质的理肤泉、修丽可、薇姿、CeraVe等,所属的部门也与“药妆”无关,而是叫活性美妆部门。

在中国,对化妆品的分类更是简单明了,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我国将化妆品分为以下两大类:1.特殊用途化妆品。2.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包括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美白祛斑、防晒类化妆品。

国家对于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审批很严格,相关产品上市前需要获得行政许可批件,并在网上备案,必须经国家药监局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进口化妆品必须经国家药监局批准且经国家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口。经国家审批准予生产或进口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信息,可以在国家药监局网站“公众查询——化妆品”栏进行查询。

化妆品蹭药品热度,主要是利益驱动

在我国,“药妆”市场庞大且发展迅速。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8至2023年中国药妆行业品牌竞争与投资机会分析报告》显示,近年来中国消费品市场增速下降到了个位数,药妆市场却保持了两位数高增长,规模从2010年的110亿元增至2017年的625亿元。

在国内外化妆品市场,给人留下“药妆”印象的化妆品并不少见,国内有微诺娜、玉泽、可复美等修护皮肤屏障的功能性化妆品,它们多以医药或生物科技企业为背景研发生产。国外的有雅漾、理肤泉、丝塔芙、雪肌精、贝德玛等。

大众愿意为“药妆”概念埋单,是化妆品市场不断向药品靠拢的根源。

1月10日,欧莱雅集团宣布旗下品牌适乐肤(CeraVe)正式登陆中国市场,在全球多个市场定位为“药妆”的适乐肤(CeraVe)被宣称为欧莱雅(中国)活性健康化妆俱乐部的第四位成员。

国内最大的化妆品连锁品牌娇兰佳人,曾于2017年初推出“两妆一品”战略,即“彩妆+药妆+时尚生活用品”。

京东很早就成立了京东自营药妆馆,记者进入京东药妆馆发现,薇诺娜、雅漾、丝塔芙、雪肌精、玉泽、贝德玛等皆被归为知名药妆品牌。在其现有的美妆馆栏目下,导航栏也有“药妆”链接,点进去,以上产品均在列。

“药妆”叫法被否定,不代表否定功能性护肤品

河南省人民医院皮肤美容科主任李雪莉说,对于专业的皮肤科医生而言,学术研讨时经常提到“药妆”,在治疗皮肤病、改善皮肤状况时,也经常协同使用到这类产品。Cosmeceuticals,早期翻译为“功能性护肤品”,由于该单词由两个部分Cosmetic(化妆品)和Pharmaceutical(药品)组成,有时也被译为“药妆”。对于功能性护肤品,如果是正规药厂或者生物科技公司生产的,是值得相信的。

李雪莉表示,功能性护肤品与普通护肤品有所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功效性。功能性护肤品在成分配比时会依据不同类型皮肤的生理特点及皮肤病的发病机制进行活性成分的功效研究,其机制明确,对一些皮肤病能起到辅助治疗的作用。2.安全性。功能性护肤品配方简单,各种原料经过严格筛选,不含损伤皮肤或引起皮肤过敏的物质如色素、香料、致敏防腐剂等,对皮肤无刺激,具有良好的安全性。

国家药监局指出,宣传“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均属于违法行为,但这并不代表化妆品一定有质量问题。

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整形美容中心的徐扬阳说,很多正规化妆品只是在宣传过程中以“药妆”“医学护肤品”为噱头,真正在品牌或产品上明确标注“药妆”字样或以“药妆”进行备案的非常少。也有很多是化妆品销售者为了吸引顾客,给化妆品戴上了“药妆”的帽子,有夸大宣传之嫌。

化妆品市场良莠不齐,存在很多夸大宣传甚至添加违禁成分现象,国家药监局此次明确无“药妆”概念,进一步划清了化妆品与药品的界限,有利于规范化妆品市场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化妆品功效越强大,越要提高警惕

对于不少爱美女性来讲,如果发现脸上有过敏、起痘、晒伤、长斑等问题,往往第一时间不是去找正规医生,而是咨询护肤达人。

李雪莉提醒,出现皮肤问题,首先要请专业医生确定是生理性的还是病理性的,如果是生理性的,按照医生指导护肤就行。如果是病理性的,就要采取医疗手段处理,通常在正确护肤的基础上结合药物治疗。皮肤病患者如果盲目使用化妆品,而不采取正规的医疗措施,很容易延误病情。

李雪莉说,目前,大多数人对化妆品的预期偏高,渴望通过使用化妆品达到抗衰、除皱、美白等功效,她呼吁大家,要理性对待化妆品的功效,普通护肤品达到清洁、保湿、防晒的功效就已经足够了,不要预期过高,最后得不偿失。

“功能越强大的化妆品越要提高警惕。”徐扬阳说,以祛痘产品为例,青春期男性容易长青春痘,服用雌激素或使用含雌激素的护肤品虽然可能有效缓解长痘症状,但也可能给生长发育带来不利影响。

国家药监局指出,在配方中添加人寡肽-1或EGF,宣称含有该类成分的,均属于违法行为。

近来在化妆品界吵得火热的寡肽-1和人寡肽-1都是氨基酸合成的肽,区别在于分子量大小不同。寡肽-1收录于我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年版),一般作为皮肤调理剂使用。而人寡肽-1未被收录于该目录,一般在医学领域使用较多,临床适应证为外用治疗烧伤、创伤及外科伤口愈合。李雪莉表示,在化妆品中添加寡肽-1和人寡肽-1,非透皮使用是可以的,前提是要谨慎,并在专业医生指导下进行。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本文由“健康号”用户上传、授权发布,以上内容(含文字、图片、视频)不代表健康界立场。“健康号”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有转载、侵权等任何问题,请联系健康界(jkh@hmkx.cn)处理。
关键词:
化妆品,药妆,热度,国家药监局,护肤品,功能性

人点赞

收藏

人收藏

打赏

打赏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我有话说

0条评论

0/500

评论字数超出限制

表情
评论

为你推荐

推荐课程


社群

  • 医生交流群 加入
  • 医院运营群 加入
  • 医技交流群 加入
  • 护士交流群 加入
  • 大健康行业交流群 加入

精彩视频

您的申请提交成功

确定 取消
剩余5
×

打赏金额

认可我就打赏我~

1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其它

打赏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

扫描二维码

立即打赏给Ta吧!

温馨提示:仅支持微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