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健实控人被刑拘 千万直销难民仍待拯救
文 | 闻亦非
1月7日,天津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束某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作为我国直销行业历史上第40家获得直销牌照的企业,权健实控人束昱辉或将成为传销领域首次被刑拘的最高头目。这无疑给其他直销企业带来了巨大的震慑力,不过最终束昱辉如何接受法律的制裁,还有待于司法部门的裁决。
自2006年2月22日,雅芳成为中国首家获批直销牌照的企业以来,12年间商务部共批准了91家直销企业获得牌照。
截至目前,包括北京同仁堂、天士力集团、东阿阿胶、康宝莱、如新、葆婴、自然阳光、以岭药业、康美药业、康恩贝、香雪制药(广东九极母公司)、好当家等已经拿牌的直销公司,还包括浪莎、广药、霸王等已经递交申牌材料或已经获得受理公示的企业(仙宜岱自2018年3月12日起终止挂牌), 中国直销行业共有近 20家 上市公司。
未获得牌照却行直销之实的传销企业则不计其数。此次权健作为一家获牌企业,其触犯了我国直销管理条例,恐怕对直销行业的影响更为剧烈。
直销是如何被玩坏的?
我国的直销牌照申请条件可谓全球最严,不过这也成为了一众直销企业从业人员心目中的免死金牌。
直销企业的申请条件主要是以下几点: 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申请前连续五年不得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必须有符合要求的生产基地;外国投资者需在境外有三年以上从事直销的经验。
满足上述条件后,直销企业还得向商务部缴纳申牌保证金。保证金为现金2000万元,还没获牌就得出这么一大笔钱,这笔钱一律打入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东四支行,这是中国直销界最有名的银行。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8000万实缴注册资金和2000万保证金并不难。 难的是上市公司难以对直销团队进行管控。
1990年,美国雅芳广州公司成立,标志着国际传销正式进入大陆市场;1992年,安利进入中国,由于传销行业存在暴利,许多人在该行业进行不法活动,对社会安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1998年,中国政府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同年6月,国家工商局等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必须转为店铺雇佣人员推销的运作模式。2005年9月,《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正式出台,文中规定,直销只能单层次,奖金不能超过30%。
2006年,雅芳作为中国第一家获牌企业,多年来,雅芳在华采用“直销+零售”的混合渠道模式,不仅被业界视作不伦不类,两条渠道间也确实一直冲突不断。不过,雅芳虽然因为渠道冲突和巨额海外反腐罚款退出中国市场,但不得不说雅芳是所有直销企业中最遵守中国直销法律的企业,采取单层次直销,然而“好孩子”终究敌不过“多层次直销”的力量, 雅芳单层次直销模式未能在华获得成功之后,余下的所有获牌的直销企业以及其他未获牌的非法传销企业都采取了多层次直销模式。
在这一时期,国家都在严厉打击非法传销,但是,传销活动依然盛行。国海证券在研报中直言,转型规范期间,虽然国家严厉禁止传销,但是海外众多公司依然通过香港偷渡中国。
自2013年以来,国家对直销政策有所放宽,发放牌照的速度明显加快。据国海证券研报,2006年—2012年,政府共发放了35张直销牌照, 而2013年至2017年,政府发放的直销牌照数量已经高达42个。
与此同时,对于直销产品范围的规定,也进行了扩大。2016年3月,商务部、工商总局等发布公告,公布了新的直销产品范围,在原有化妆品、保洁用品、保健食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等5类直销产品的基础上,新增了家用电器。
截止2015年底,中国注册的直销员为280万。但国海证券研报称,280万仅是注册直销员数量,实际直销人员的数量应该在800万到1000万。
在此背景下,中国直销行业出现了快速发展。2015年,中国直销市场的销售额高达 2207亿 ,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直销市场。目前,保健品行业中33%的销售额来自直销,化妆品行业的这一数字为20%。
千万直销难民仍待拯救
当国内的众多药企、保健食品企业纷纷竞相申牌涌入中国直销行业时,他们看到的是直销企业庞大的销售人群、暴增的销售业绩、不断增长的现金流。不过,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他们并未看到的是中国直销行业自从西方国家舶来之后,便逐渐变味。
目前, 很多经销商虽然打着有产品的旗号,但是几乎都没有做零售,或者无法做零售,而只是发展下线,拉人头。 高额的入单门槛造成囤货。教育培训鼓励的是拉人头,奖金制度鼓励的也是拉人头,因此,零售在中国直销界几乎是一个幌子,剩下的只是赤裸裸的拉人头和囤货。
事实上,中国直销作为舶来品,在奖金制度上学会了西方直销的多层次复利直销,但是在产品入单的购买量上并没有向西方国家那样进行完全限制。国外最大的入单都不会超过1000美元。最低的只有几十美元就可以开始直销的生意,在中国动辄就是几万元的大单,而且允许多单加入。美国政府在调查该国的直销企业时,就主要调查单个经销商的入单量是否过大,以此来作为判断是否传销的依据。
直销和传销,看似界于合法和非法之间的两个概念,两者之间的界限却极易跨越 。如果一定要用直销法去判定,很多直销企业都是拿着直销牌照却做着传销的事。因此,对于从事直销行业的人来说,无论是选择哪家企业,哪家团队,都要承担很大的风险。
如今,直销企业越来越谨慎,与直销团队也越来越保持着松散的关系。除了暗地里直销管理系统的资金账户往来,还连接着两者之间的关系外,明面上似乎随时都可以和直销团队分崩离析。如果某个直销团队被执法部门判定为传销,那么直销企业便会能尽可能地降低企业的名誉风险。
2009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中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罪”;2012年5月,最高检跟公安部发布“追诉标准二”,要求对“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立案定罪,必须符合“下线发展3个层级、30个以上下线”的标准。
笔者曾接触广西北海市公安局,该公安局专门负责打击传销的王队长曾向笔者表示, 传销罪的立案标准给基层办案增加了很大难度 。王队长认为,以往要求13名下线指证一个传销老总已经困难,2009年增加到30个,而传销人员都是单线联系,很难凑齐30个传销人员共同指证一个老总。
据了解,在2008年北海市打击传销犯罪行为时,当时的首犯才被判4年有期徒刑。“即便是我们费尽千辛万苦抓到头目,若其重大的犯罪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威慑,只会让这个行业更加有恃无恐。”王队长认为,如今对于传销罪的量刑太轻,起不到威慑作用。
据笔者观察,直销团队的收入阶层呈严格的金字塔状,越处于顶尖,人数越少收入越高。而这些高收入,绝对不是直销企业的馈赠,而是来自于底层直销人员的贡献。在传销团队中,每个人都是上线的受害者,同时每个人又都是下线的施害者。而一旦被执法部门认定为传销,或者发展下线的过程难以为继,传销人员无论级别高低,也很难受法律的保护。
此外,国内很多直销公司为了追求高利润,把产品价格定的过高,造成会员即便以平价销售出去都很困难,更谈不上用零售价格销售。因此,如果仅靠零售几乎没有利润,使得他们丧失了零售的动力。由于直销企业的奖金制度基本上是鼓励推荐而非零售,因此客观上助长了经销商愿意去拉更多的人头而非发展零售。
笔者曾与不同直销企业的经销商们进行过交流,他们给笔者的反馈是产品好坏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公司的奖金制度能否让经销商们更容易赚到钱,能否吸引更多的人加入。
直销企业也乐得如此。以高出直销产品价格几倍甚至几十倍的价格卖给经销商,把奖金奖给少数高阶的经销商,是行业的普遍做法,这也使得刚刚拿牌或者正在申牌的直销企业获得了很好的宣传优势:谁先积极加入该公司,谁就占了一个高阶经销商的坑。
所以国内直销行业的一个现状是, 几乎所有的直销企业都被质疑过传销,但是所有的企业都相安无事,并且无论是规模还是业绩都在不断增长。而高速增长的背后,则留下了直销难民的一地鸡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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