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不管在结构还是功能上,脊柱与胸廓都是有机整体,一种结构的改变必然影响另外一种结构,并最终出现相应的形状变化。仔细分析这种变化可以发现特殊的规律,由此形成了脊柱与胸廓关系的两个定律。第一个定律是互为因果的定律,发生在没有明确病理改变的情况下。当其中的一种结构发生明显的病理改变时,影响变为单向,不再互为因果。对两个定律的认识,可以为手术的具体实施提供指导。
【内容】脊柱与胸廓各结构不存在明显病理性改变时,脊柱与胸廓形状相互影响,形状改变互为因果,一种结构形状的改变一定会引起另外一种结构形状的改变。
【注】此处的病理性改变,主要是指结构遭到破坏的病理改变,不包括单纯形状改变的广义病理改变。
【证明】
1. 胸廓形状改变将引起脊柱形状改变。
(1)人体胸部所有结构都附着于胸廓上,所有结构自身的重力都通过胸廓的结构直接或者间接作用于脊柱上;
(2)胸廓形状正常时,作用于脊柱两侧的重力均衡分布;胸廓形状异常时,作用于脊柱两侧的重力分布不均,左右受力出现偏差;
(3)脊柱形状因两侧受力状况而改变。两侧受力均匀时,不出现弯曲;受力不均时,必然出现弯曲;
(4)胸廓形状异常时,作用于脊柱两侧的力出现偏差,由此导致脊柱侧弯。
2 .脊柱形状改变将引起胸廓形状改变。
(1)脊柱与胸廓结构紧密相连,是一个空间结构基本固定的整体;
(2)脊柱形状改变,必然引起附着于脊柱自身的肋骨位置的改变。
(3)肋骨是胸廓的主要结构,位置的改变必然引起肋软骨、胸骨位置的改变。
(4)胸廓结构位置的改变将引起胸廓形状的改变。
【例证】
1 .漏斗胸发生时,前胸壁凹陷,心脏和纵隔结构被挤压到左侧胸腔,脊柱两侧受力出现偏差,漏斗胸发展到一定阶段,多会出现明显脊柱侧弯;
2 .不对称型胸廓畸形,胸廓左右不对称,附着于胸廓的结构左右作用力不同,脊柱两侧受力不均,几乎全伴有脊柱侧弯。
3 .原发性脊柱侧弯的患者,几乎无一例外伴有胸廓的畸形。
【临床意义】
1 .考虑到脊柱手术的难度,应尽可能优先处理胸廓畸形病变。胸廓畸形消失了,脊柱受力均匀了,侧弯可能减轻或者消失。
2. 如果有严重的脊柱侧弯,必须同时考虑两种畸形的治疗。
3. 尤其要重视早期的畸形,不管是胸廓畸形还是脊柱侧弯,早期治疗可以避免引起另外一种结构的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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