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江司机被打 医护人员遭袭 不同的职责意识不同的结局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真相公布,原因是车内一名女乘客与司机互殴导致车辆失控坠江。一起看起来没什么大不了的口角和互殴,却付出了15条鲜活的生命,十几个家庭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那名女乘客涉嫌犯罪,虽然已死逃脱了法律制裁,但她必将受到万人唾弃,而且肯定会遗臭千年。但是,公众对这位脾气暴躁,完全没有职业安全意识的公交司机,却产生了认识撕裂。
许多人同情那位司机,认为他遭到突然袭击后做出反抗是理所应当的;气愤之下方向盘失控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更有一些人,说他是一气之下故意把车开到江里,并把他此举视为对袖手旁观乘客的报复,是对冷漠看客反抗的义举。
也许人们对当今社会群体冷漠、麻木不仁已经忍无可忍了,所以对司机抱有同情心,并顺带谴责车上看客的冷漠。但是,我们忽略了一个事实,这个司机当时不是一个普通的路人,而是一个肩负公众生命责任的公交司机,相信从他入职的第一天起,就接受过职责的培训,就应该知道,作为公交车司机,具有平稳驾驶、保护乘客安全的义务。虽然最先动手的是乘客,但他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驾驶席上与他人互殴具有高度的危险性。
临床工作中,医生、护士也经常挨打挨骂,遭受袭击。
2014年8月18日凌晨1点,三亚市人民医院外科医生王锡雄在抢救受伤女子时,遭遇一名陌生男子暴力阻挠,后脑被这名男子连续击打,并被对方掐住脖子约20秒。但王锡雄在遇袭时仍不放弃抢救,病人最终获救。
“当时患者的血氧饱和度已经不到70%,如果不及时给氧,会有生命危险。”事后王锡雄解释。尽管被掐时出现了眩晕,但他的手没有离开气囊,继续按压给氧,最终男子被赶来的保安和民警制服。
2017年12月4日深夜,山西晋城市120急救中心急救医生茹瑞峰和护士在往救护车上抬危重患者时,被一个醉酒的人用硬物狠狠砸中头部,瞬间就血流如注。但茹瑞峰顾不上自己头上的伤,与大家一起救治病人并把病人护送到医院,抬着担架把病人送到了急诊室,并和急诊科医生进行了交接。等到病人安排好了,茹瑞峰才去治疗。
经检查,茹瑞峰头上一共有两处伤。一处长约五六厘米,不断冒血,还有一处十字伤痕,医生拿着线给他缝了五六针。茹瑞峰说:“不管怎么样,总得先把患者救了才行。”
2017年4月23日上午,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卫生院护士在被患者家属踹倒后,第一反应还是起来将留在患儿脚上的针头拔出。
“当时被踹护士从地上爬起来,她首先想到的不是她自己,而是病人,是打人者的孩子,她当时就去抓住患儿的脚腕,因为患儿脚腕上打了针在上面,她要把它拔出来,生怕患儿流血。”
这些医护人员在工作中都是受到突然袭击,都是遭受严重伤害,但是,他们没有中断工作,没有和施害者对抗,更没有放弃自己的职责。如果坠江公交司机的行为值得同情的话,那是不是以后医生护士再遭遇袭击后,就可以放弃责任?就可以放下抢救的病人逃离?就可以不顾病人的生命和袭击者对打?
而且,在医务人员被打时,有围观者出面制止过恶行吗?
如果你是一个普通的公民,在遇到袭击后当然有权反击,甚至可以像上海男子那样反杀袭击者而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一个称职的公交司机遇到这种情况,要么像上面说的医生护士那样一边挨打一边履行职责,要么把车停下来报警,甚至可以把车停下来暴揍对方。但绝对不应该在乘客的生命没有得到保障的前提下疏忽自己的职责和袭击者对打,而置全车乘客的性命于不顾。
掌握公共健康或者他人性命的公共行业工作人员,应该有更高的职业规范和法律责任,从入行的第一天起,就要遵守规范,牢记责任,敬畏生命,敬畏自己的生命更应敬畏他人的生命,否则,你就不要进入这一行,或者尽早离开这个行业。
当然,执法者对小违法、轻犯罪的不漠视,才能保证公众对不良行为的不漠视。完善相关法律,对平时生活中的违法行为严格执法,让规则有牙齿,让执法有力量,才能避免更多公共危害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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