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 2018国家抗癌药谈判期待实现三个目标

2018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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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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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家医保局公布了2018年抗癌药准入专项谈判结果。

来源 | 中国医疗保险

作者 | 吴久鸿 北京解放军306医院

昨天国家医保局公布了2018年抗癌药准入专项谈判结果,历时3个月的药品谈判最终取得了17种药品谈判成功、成功率达94%的优异成绩。中国医疗保险(ID:zgylbxzzs)也在第一时间对此进行了报道。从今天起,我们将在“医改政策追踪评论”栏目中连续发表本次药品谈判的评审专家与相关学者的解读文章,以飨读者。

昨天(10月10日),国家医保局公布由其组织进行的抗癌药品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工作顺利完成。与去年医保药品国家谈判不同的是,2017年医保谈判进入国家报销目录的36种药品涵盖了价格昂贵的治疗多种疾病的治疗药物,其中15种为抗癌药品;而本次国家医保局开展的药品谈判是专门针对肿瘤治疗的抗癌药品专项谈判。

在历时3个月的筹备过程中,国家医保局组织了来自全国20个省份的70余名相关领域专家,认真高效地完成了品种遴选、临床疗效评估、经济学评价、未来基金使用测算与预算影响分析,并经最终现场谈判等多个关键环节得以实现。谈判前还经过书面征求企业谈判意愿,确认12家企业的18个品种纳入本次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范围,最终有17个药品成功通过降价谈判将纳入国家医保乙类报销目录,成功率高达94%。这17种抗癌药品涵盖了治疗非小细胞肺癌、慢性髓性白血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黑色素瘤、肾细胞癌、结直肠癌等10多种癌症治疗用药。通过本次谈判将显著降低相关癌症患者的疾病治疗费用及其家庭经济负担,同时亦将显著提升中国癌症患者的抗癌新药可及性与使用率,进而提高公众对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的社会获得感。笔者认为,成功的国家医保药品谈判可以实现以下三个目标:一是患者疾病治疗获益;二是医保基金可持续与发展;三是企业扩大产能并促进激励创新。

癌症是严重威胁人类生存与健康的重大疾病,业已成为常见病和慢性病,威胁社会发展与进步。全球各国政府对该类疾病均关注有加。2018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数据显示,全球癌症发病人数约为年1810万人。我国肿瘤登记中心发布的2017中国肿瘤登记年报显示,中国肿瘤发病率为285.91/10万,死亡率为 180.54/10万,中国2014年新发癌症病例380.4万例,因癌症死亡约229.6万例。全国每1分钟就有 7人被确诊为癌症,每天有万余人确诊为癌症患者。其中,中国仅肺癌发病已年遇78万人。癌症已成为影响中国居民健康与长寿的主要疾病。与此同时,肿瘤治疗药物新药居多(从2016年11月到2017年10月,美国FDA批准了31种新药用于治疗16种以上的肿瘤,最引人注目的是细胞免疫疗法及针对有特定基因异常的肿瘤靶向治疗药物)。鉴于抗癌药品价格昂贵,且目前多为自费药品,患者可获得性低,社会影响与呼声强烈。仅李克强总理今年上半年就在国务院办公会议上两次论及肿瘤药物治疗的问题。为提高中国民众与参保人的健康福址,将疗效显著的抗肿瘤药品纳入医保支付变得越来越重要和迫切。

本次国家抗肿瘤药品专项谈判工作可望实现三个目标:

目标一:  

癌症患者疾病治疗有重大获益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医疗保障领域,这个矛盾则是人们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与有限的医疗保障资源和能力之间的矛盾。中国人口基数大,癌症发病率高,肺癌等几种常见癌症疾病给中国患者和家庭带来了沉重且巨大的经济负担,是健康中国和全面小康战略征程上的重大障碍,今年上映的影片《我不是药神》也曾引发了中国公众极大的共鸣。《柳叶刀》杂志2016年一项实证研究显示,中国肺癌、胃癌等六种常见癌症人均年治疗费用约为6.8万元人民币,但2016年中国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仅为2.4万元。所以,新成立的国家医保局将“临床疗效明显、患者负担较重”的抗肿瘤药品降价纳入国家医疗保障目录是顺应民心也是势在必行。新增目录的17种抗肿瘤药品将使中国数百万癌症患者获得有效治疗并使他们的家庭减轻负担,这是全社会的福音。 

目标二:  

国家医保基金可持续与发展

随着中国人口快速老龄化,近年来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快速增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与支出增长率已出现倒挂(2014年全年筹资与支出增长率分别为17.4%和19.6%),某些地区已出现了收不抵支的情况。故医保部门必须考虑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支撑和健康发展问题,既要保障我国癌症患者获得有效救治,又要考虑医保基金安全不穿底。医保局确实面临着艰难的抉择与两难的境地,“量入为出”的原则也是医保机构必须面对的现实与挑战。在此原则下,做好既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又保障医保基金可承受与可持续发展变得极为重要。此次抗肿瘤药品谈判以平均56.7%降价幅度为结局的国家医保药品专项谈判,不仅给癌症患者治疗带来重大获益,也通过大幅度地降低这部分有效药品的临床治疗费用,进而推进肿瘤合理用药,使保证基金平衡成为可能。 

目标三:  

企业扩大产能并促进创新与发展

坚持“以量换价”原则,平衡各方利益关系。本轮医保药品谈判,在精准测算基础上,充分发挥国家医保的集团购买优势,在医保局与企业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促使企业在保障其创新利润前提下意愿降价。在谈判确定适宜支付标准后,将谈判通过药品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并给予一定的市场份额保障。由此增加的患者用药数量和企业产能扩大,将同时兼顾参保人员的用药保障水平及国家医保基金的承受压力,同时制药企业产量提高效益增长。此外,因为价格降低有更多患者用得起这些之前昂贵的抗癌药物,企业在药品销量增长的同时获得社会声望的同步增长,为企业的后续发展带来激励与创新动力和能量。 

“激励创新”的原则在该次肿瘤药品谈判中得以发扬。通过2017年和今年两次国家医保准入谈判之有益尝试,我国基本确立了治疗重大疾病的创新药物的医保准入通道。将创新药品快速纳入国家医保报销目录,从而营造了良性创新研发环境,此举有利于引领中国产业的创新意识,鼓励企业愿意创新并加快创新步伐,从而推动中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的方向迈进。本次医保谈判成功的17个抗肿瘤药品中,有11个是2017年以后批准上市的新品。特别是国产创新药品安罗替尼今年5月刚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9月底即纳入国家医保报销目录,其医保准入周期仅为4个月,效率远高于发达国家平均15个月的水平。

本轮医保药品谈判将社会反映强烈的抗肿瘤药物纳入国家药品报销目录,大大提升了患者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与保障力度,同时也兼顾了医保基金的支付压力,有利于引导临床合理医疗和合理用药,同时将促进医药产业的创新与发展,其结果可望实现医保、企业、参保人三赢并共同获益的目标。

特别鸣谢: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石药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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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抗癌药,解读,谈判,医保局,药品,癌症,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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