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如何融合现代医院治理结构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是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四梁八柱”,目的是实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事分开、管理科学。政府依法管理医院,医院依法经营,医院的出资者以其投资比例参与医院利益的分配,出资者享有医院的产权,医院拥有法人财产权,出资人的所有权与医院法人财产权的明细化是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重要特征。
医院治理结构借鉴于企业管理,实质上是解决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后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问题,是规范医院委托代理各方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并由此形成的组织机构、体制或制度。实现形式是构建一套科学、完整的组织机构,通过规范的组织制度,使医院的权利机构、监督机构、决策和执行机构之间的职责明确,并形成制约关系。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是一个不断推进的过程,上世纪80年代《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出台,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管理体制,强化以院长为首的行政管理和指挥系统。
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的方向,建立起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运行机制。同时提出进一步扩大卫生机构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允许公立医院开展相应的经营性业务。
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了公立医院改革的方向是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落实独立法人地位。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各级各类医院应制定章程,明确了医院决策机制,强调发挥专家治院的作用和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对于资产多元化、实行托管的医院以及医疗联合体等可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理清了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和监督职能清单、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清单。《指导意见》再次重申“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禁止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在公立医院任职。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意见》健全了医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有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应该说《意见》进一步推进了现代医院的治理结构,明确了政府和公立医院的权责关系,意味着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迈出了新的一步。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与现代医院治理结构如何融合和推进,结合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制度提出几点建议:
修订完善公立医院章程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明确公立医院要以章程为统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等。《意见》也明确了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针对治理结构,应重点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明确党委研究讨论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个环节。医院章程修订后,要按照程序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并到工商部门等有关机构进行医院章程变更。
选优配强医院书记、院长
《意见》明确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市属及以上的公立医院、设党委的公立医院,应当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其他公立医院根据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宜兼则兼、宜分则分。
党委将通过集体决策对公立医院的运行起最后的决定作用,医院的发展规划、财务、人事等重大事宜由党委会议集体决策。这与历次制度改革有很大的变化和调整,医院书记为各类重大决策的第一责任人,这与历史上形成的院长负责制有很大不同,院长、副院长为执行层面,院长是医院的法人,带领执行层具体管理医院日常工作,落实党委决策。
因此,应当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优先选优配强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书记和院长均应具备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管理经验等。院长从选配形式上,为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可采取聘任制聘任医院院长、副院长等执行层,院长为共产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
党委班子成员与管理层交叉任职
实行董事会、理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的,医院党委班子成员和管理层应进行交叉任职,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医院章程进入医院管理层或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或理事会,医院管理层或董事会、理事会的医院内部成员的党员应进入医院的党委班子。公立医院党委班子和管理层应建立任期制,3-5年为一任职,任期内实行目标责任制,将任期的目标责任与医院的院级绩效考核和领导人员的薪酬相关联,确保对领导人员采取有效的激励和奖惩,确保领导人员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于医院管理,确保医院目标任务有效的执行,防止出现两个体系相互推诿、扯皮,造成效能低下。
建立清晰的决策结构流程和清单
按照医院党委会、理事会、院长办公会的不同职能,明确相应的决策结构流程和清单。党委要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落实管党治党依法办院的主体责任,按照参与决策、推动发展、监督保障的要求,会同医院董事会或理事会做好医院工作。
医院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研究和决定医院“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医院党委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制定出“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和决策清单,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决策流程和形式。
设立董事会或理事会的医院,董事会或理事会决策前,医院党委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形成集体意见;董事会或理事会决策时,参加理事会的党委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党委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和体现;董事会或理事会决策后,党委要发动党员团结带领职工保证决策顺利实施。
董事会或理事会是医院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拟定和修订医院章程;拟定医院发展规划,薪酬待遇、劳动用工、人事管理、科研计划等重要事项;拟定医院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审定医院内设机构或分文机构设置方案以及理事会是医院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拟定和修订医院章程;拟定医院发展规划,薪酬待遇、劳动用工、人事管理、科研计划等重要事项;拟定医院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审定医院内设机构或分文机构设置方案以及医院内部主要管理制度;审议医院财务预算和决算;聘任医院院长及医院管理层其他人员等。
医院院长办公会,为医院日常管理的执行机构会议,由院长主持具体管理落实党委会、理事会决策的日常工作,主要研究医院经营管理、经济分配、人事用工等事项。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精彩评论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