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外流” 梧州市将第一个吃螃蟹?
毫无疑问,处方药外流是实现“医药分开”最有力的武器之一。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药店和患者之间医保结算的问题,处方外流将成为一句空话,如今,医保统筹账户对药店开放了!
据远程会诊-宣晟医疗了解,近日,梧州市人社局官网正式下发了《关于在处方共享药店试行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直接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征求截止到5月11日。
根据《意见稿》,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在处方共享药店直接结算,将从2018年7月1日起试行。
一直以来,患者到药店购药刷的是医保个人账户,尽管全国范围内梧州、淄博、成都、西安、重庆、天津等多地放开了处方药销售,但是想要在药店购买到一些特药为主的高值药品依然并不现实,原因就是医保统筹账户一直对药店没有开放。
很多购买特药的慢性病患者因为结算时要刷医保统筹账户,需要长期到医院购药,这样一来除了付出巨大的时间和交通成本外,医保药店也发挥不了相应作用。
对于药店来说,虽然处方外流这块蛋糕巨大,但是鉴于医保统筹账户一直未对药店开放,实际推进中也是阻力重重。这次,梧州市人社局再创人先,率先对处方共享药店开放医保统筹账户,对于处方外流来说,无疑撕开了一道“口子”。
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分开结算
《意见稿》规定: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人员在试行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直接结算的处方共享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
属参保人员支付的部分由参保人员直接与药店结算;
属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药店进行结算,每月结算1次。
药店应在每月初的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的费用报表提交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结算;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审核,将审核后合规的费用按医保服务协议的约定拔付给药店。
医保结算管理,一年一签协议
《意见稿》规定:试行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直接结算的处方共享药店,必须是我市签订了医保服务协议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处方共享药店。
医保经办机构对试行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直接结算的处方共享药店的医保管理,以签订协议的方式进行。
拟试行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直接结算的处方共享药店,可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条件后,可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关于开展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直接结算的协议,该协议是医保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
并且,补充协议一年一签,在每年的12月签订次年的补充协议。
处方外流,梧州率先放开结算
实际情况中,除了处方流转本身阻力外,即便医院与药店实现了信息实时共享,如果“结算”环节中医保统筹账户不放开,处方外流依旧受限。
信息共享:2017年11月,广西梧州市启动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全市20余家二级及以上医院与百余家药店将共同接入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医院、社保个人账号、药店三方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患者凭借医院开出的处方可自主到药店购药。
外延处方:据悉,“外延处方”是梧州市处方共享平台的关键词。就诊患者只需在医院办卡综合服务处绑定个人身份证、社保卡、健康卡,医生开具处方时在开方类型上选择“外延处方”,输入处方信息并确认后,患者的手机上便会收到取药短信,短信的主要内容为患者姓名、处方单、取药码、药店名称和药店地图导航。患者凭借信息就可以就近到药店取药。
开放统筹账户:药店除了只能刷个人帐户外,享受的医保政策也与基层医疗机构有别。这次,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在处方共享药店直接结算,处方外流最后的关闸被打开!
此前在今年两会期间,大参林董事长柯云峰曾向全国人大提交议案:“建议社保部门对医保定点药店先开放慢性病门诊统筹账户,然后再逐步全面开放,允许患者自主选择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
这次,梧州将其变为现实!
国家相关部委一直在出台文件推动处方外流
其实从近几年的政策来看,从2014年至今,国家相关部委一直在出台文件推动处方外流。
2014年9月,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提出,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的新模式,并确保医疗机构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原卫生部第53号令)开具和调剂处方,保障患者的处方知情权和购药选择权。
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鼓励药品零售企业连锁经营,采取多种方式推动医药分开。
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其中提到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
2016年7月,国家发改委部署《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提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保障患者的购药选择权;加快形成多元化医疗服务格局,扩大患者选择权。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改革完善要紧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13号文)指出,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推动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和药店零售消费信息的三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成为医药分家政策突破的重要手段。
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试行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鼓励连锁药店发展,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2017年11月,广西梧州市启动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全市20余家二级及以上医院与百余家药店将共同接入处方信息共享平台。
显然,国家层面是希望通过实施处方外流达到“医药分开”的目的,首先是调动患者的积极性,扫清处方外流的障碍;其次是通过医保对接、处方信息互联互通等方式提升患者在社会药店或其他途径的购药体验,对医院药房形成实质上的“分流”。
结语:
走在全国医改最前沿的梧州,这次试行放开慢病结算,对于整个处方外流进程来说又迈出关键一步,这种示范效应下,下一个放开统筹账户的城市又会是哪里?远程会诊-宣晟医疗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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