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能否成为公立医院发展的助推器?
上周去北方两所知名著名高校进行校园招聘,连续两场校招,三所混合所有制医院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一所湖南某妇儿医院,一所海南某肿瘤医院,另一所是山东某心脏病医院,同比其所在地区其他医院的发展,我不禁思考这三家医院的快速发展,混合所有制是否是加速器?
3月24日,艾力彼发布的非公医院100强,在里面也看到了非常多的改制的医院。其中,佛山禅城中心医院和东莞东华医院也进入了地市级医院100强,分列第87和90位,有10家非公医院进入地市级医院300强,他们的加速成长很有代表性。
非公立医院:政府持股小于50%的股份制医院,即社会资本(含国有商业资本)控股及改制后医院,包括原创型和改制后非公立医院。
一、国务院:鼓励社会办医、放宽中外合资条件
2015年1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会议上,指导我国五年(2015-2020年)医疗资源配置的纲领性文件《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获得通过。会议延续了2009年医改以来对社会办医的支持态度,特别提到了社会力量与公立医院合作办医的两种形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及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并支持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
自2014年以来,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医的趋势明显加强。 尤其是举办混合所有制医疗机构的探索在各地兴起,包括广州中山、湖南湘雅、海南省肿瘤医院等。
这种公私合作的积极性不仅来自公立医院和社会资本,政府部门也表现出了越来越积极的态度。北京市在2014年10月份出台的《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允许公立医院以特许经营方式开展与社会资本合作。浙江省在2015年初,由7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医疗机构的试点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2015年12月,山东省国资委下发《关于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58家国企入围,济钢医院赫然在列。
二、政府官员:希望混合所有制医院能在医改中发挥的作用
目前医疗服务缺口庞大,如果单靠政府财政来投入,一下子要赶上发达国家的水平,还有很大距离,难度也很大。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陈金彪认为,在这样的形势下,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医疗机构有其必要性。“鲶鱼在搅动小鱼生存环境的同时,也激活了小鱼的求生能力。”这就是所谓的“鲶鱼效应”,希望混合所有制医院能在医改中发挥作用。
陈金彪曾任浙江省温州市长,他介绍温州在混合所有制医疗发展方面做了较早的探索,但是在准入、土地、财政、税收、医保、人才等方面依然存在着体制机制不健全,“缺最后的一公里。”
三、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不可合作举办营利性机构
第八十三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政府预算资金、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不得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在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同等政策。
第八十四条:禁止政府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机构。
从草案看,国家对公立医院和其他资金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支持的!2015年制定的《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支持社会办医的思路得到了延续,即:社会力量与公立医院合作办医的两种形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及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易利华院长的文章中认为,这个草案并不是正式规定,只能说是征求意见,不能作为今天的判断依据,这是显而易见的。
公立医院如果按照公益性的要求与政府的职能,无法完全承担巨大的财政支出,必须通过改革或改制来解决这样的突出问题。
四、混合所有制医院的合作形式
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性质由其控股主体的所有制形式来决定,不能笼统地说混合所有制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
我国目前存在的混合所有制主要有三大类型:公有制和私有制联合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联合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公有制内部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联合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公立医院由于政策的限制,往往采取技术协作、托管等模式(包括在此基础上组建的医联体)。这些模式虽然操作便利、容易实施,但是因为不涉及股权层面的实质性合作,仍然严重制约和阻碍了公立医院建设的步伐。混合所有制的提出,为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提供了一条清晰的道路选择。
混合所有制在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中的具体操作手法,通常围绕增量和存量两个方面展开,但大多以增量的扩充为主。
1.存量拓展。主要采用的方法有两种。最常见的是将医院自身的国际部或特需部门与社会资本结合,在医院内部成立股份制的高端医疗机构,如北京天坛医院内部的北京普华医院,北京儿童医院内的北京新世纪儿童医院等。
另外一种方案就是公立医院内部“院中院”的股份制改造。大型公立医院为使自己优势学科有更好地发展,将相关优势学科整合在一起组建“院中院”。有战略眼光的公立医院领导者更会组建成股份制的“院中院”,如中信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清华大学玉泉医院、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在清华大学玉泉医院原有妇产中心、儿科中心的基础上,新建“中信玉泉妇产儿童医院”。湖南省妇幼保健院与湖南老百姓医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创建湖南妇女儿童医院。
2.增量扩充。因为不涉及医院内部的改革与振动,是与社会资本“锦上添花”式的合作,所以是公立医院最容易接受的合作模式。
(1)直接持股。公立医院一般以品牌、管理、技术转化为股权,因不涉及现金投资,公立医院在其中一般股权较小,由社会资本控股,如前所述案例一中的北京儿童医院大兴分院即是采用此种合作模式,这也是目前国内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最常采用的模式。
(2)共同投资。在实践操作中,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间还发明了共同投资模式:公立医院下设持股公司,该公司通过与社会资本合资,设立新医院。这种共同投资模式将有利于贯彻优势品牌和技术,甚至可以通过设立连锁医院模式扩大规模。不过下设医院通常具有营利性,不享有事业编制身份,没有政府财政补贴。如北京同仁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发起设立的同仁医疗产业集团,先后筹资兴办了南京同仁医院、昆明同仁医院等大型综合三级医院,同时设立眼科专科连锁医院。
(3)特许经营。北京安贞医院拟与社会资本合作,以“特许经营”方式在北京东坝地区打造全新的安贞国际医院。该项目中,社会资本需投资30亿元,安贞医院不出资、不占股,但特许资方在新医院中使用“安贞”的品牌、技术力量和服务标准。安贞医院会派管理团队进驻国际医院,按照“特许”项目和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同时争取国际医院的管理权和重大决策“一票否决权”。
五、混改:医院院长、政府持股、职工入股非常关键
(1)医院院长。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一直是混合所有制的焦点和核心,有战略眼光、超凡胆识的公立医院领导者更会将改革的观点来做改革的事,来改革现有问题的弊端。
(2)政府持股。汕头潮南民生医院由香港企业家吴镇明先生投资兴建,于2006年2月5日正式开业,是潮南、潮阳规模最大、设备最先进、技术力量最强的医院。该医院建成后,先行托管,由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对其进行委托管理。2011年,在总结五年托管模式的基础上,合作双方进一步引进汕头潮南区政府作为合作第三方,实行PPP模式。根据公开报道,汕头潮南民生医院在先托管、后PPP的合作模式下,其医院自身运营情况还不错,第一年便实现了运营收支平衡,第三年起业务量稳居汕头市卫生系统第四位(前三位均为公立大型综合医院)。
(3)职工入股。江苏某医院8年前就引进了民营资本,职工入股,政府只占35%的股份,他们医院与改革前区别:一是缩减了管理人员,二是清除了闲人,三是在药品的采购和选择上,有更大的自主权,四是增强了成本意识。拥有1300张床位、1080名员工的医院运行得很好,员工积极性很高!同时,该医院与政府签了协议,承担一切公立医院职能,体现了混合所有制优势,其引荐的人才同样可进事业编制。他们股份组成很科学,民营不控股,政府也不控股,任何一方增加了医务人员技术股即可控股。只要政府支持一切都好办!这是可进可退的改革。现阶段,技术股肯定是按集体股对待,与非营利性关联。
(同时,职工入股的形式也很重要)
山东某大医院的专家在我们医院坐诊,他的观点技术,再牛的非主委、主任级专家,离开山东省某医院的平台,患者也很难认可。患者去就诊,也是奔着大医院的名号,而很少是因为找专家才到大医院。
医生和患者都需要公立医院这个金字招牌,公立医院也需要资本的活性以及多种成分参与的医院运营改良。因此,对于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资本运营的合理性在一个医院的合理利用,可能也会有一个创新的机制与过程。混改其实是在不能对体制进行变革情况下,对机制进行创新的试行办法。从目前卫生健康形势来看,混合所有制可能走出一条出路。
本文参考:
吕凯声《混合所有制——大型公立医院集团化建设的加速器》;
明敏馨《关于我国公立医院混合所有制探索的思考》;
李卫平《我国公立医院混合所有制可行性探讨》;
易利华《中国公立医院混合制改革的实战思索与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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