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关于“xx市好人”的评选是越来越热闹了。各类媒体,各种社会组织都积极参与其中,搞得十分红火。而在医疗卫生领域,类似“好医生”什么的评选活动,目前也呈方兴未艾之势。
笔者认为,此风不可长。
首先,这种评选违反起码的社会常识和逻辑。在我们这个社会上是好人多还是坏人多?答案不言自明——当然是好人多!如果坏人多于好人,我们赖以安身立命的这方土地上岂不是纲常沦丧、礼崩乐坏、社会崩溃、民不聊生了?再说到医疗卫生领域,“好医生”在我们的医疗卫生队伍中到底是多数还是少数?答案无疑是前者。如果在这个最基本的问题上我们都无法做出肯定的评价,那么不仅严重违反事实,也会对为中国医疗事业做出积极贡献的医务人员队伍造成极大伤害。反之,既然我们不否认这一点,那么无论其它领域的“好人”也好,医疗机构的“好医生”、“好护士”也好,是不是还需要刻意通过去“评”才能得到确认?那些在评选中落榜甚至连入围的资格都没有的,是不是就被逐出“好人”和“好医生”、“好护士”之列了?在给极少数医生贴上“好医生”、“好护士”标签的同时,将大多数医生护士置于尴尬的境地,这对广大医务人员公平吗?
其次,这种评选往往会以熟人为圈子,大家互相投桃报李、呼朋引类,成为一股不正之风的风源之所在。自从有了微信等人际关系的新型交流平台以来。类似“xx市好人”和“好医生”的评选,便成为各个微信朋友圈中人拉票的热门话题。中国是一个人情大国,从一般意义上说来,重视人情并非坏事,大家在这类投票中偏重于熟悉的人也情有可原,但由此带来的重人情而轻规则的现象却不能不引起重视,目前它实际上已经成为中国法制化道路上的一只拦路虎,我们对此如果非但不予重视,还有意无意地为放大它的负面作用制造机会和创造条件,岂非荒唐之举?
另外,“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为了弘扬正能量,评选出各个领域的先进人物,确有现实必要性,但这种活动从名称到运作程序,都需要进行周密考虑和设计。首先就拿名称来说,必须名正言顺,必须经得住推敲。笔者老家在农村,记得前些年回乡时见自己家门上挂了一块“遵纪守法户”的牌子,大惑不解,遂询问村干部,得知是按村子户数的比例评选的,得此“殊荣”的只是一个自然村的极少数家庭。于是我问:“那些没评上的,是不是就意味着违纪违法了?”结果把对方闹了个大红脸,只能用“这是上级布置的”之类的话来应对。其实事情简单得很,只要在“遵纪守法户”前面加上个“模范”不就周延了吗?问题就在于我们的某些领导干部做事不走脑子不过心,才闹出这般违背生活常识和生活逻辑,且令人啼笑皆非的笑话来。再就是评选程序的设计要尽可能周密一些,可衡量和可操作性尽可能强一些。微信是一种新生事物,网上评选也是新生事物,有这样那样的弊端自然在所难免,但在程序设计上,应当通过相关制度设计,将其负面作用降低到最大限度,只有这样,这类评比才会有引领社会前进所需要具备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否则,就极有可能沦为一场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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