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国务院出台一文件深刻影响这几类人
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国务院重点关注的医药行业最重磅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正式发布!
《若干意见》共分17项,主要涉及药品生产、流通、销售的全环节,是医疗医药领域全链条、全流程重大的改革政策,涉及到医疗医药行业每一个人。
这是一份必将影响千万人的文件!
那么有关于我们医疗从业者来说,又有哪些影响呢?辉歌总结出一些关注的领域,和大家分享。
医药代表
《若干意见》提及的有关说明,有关医药代表的一栏尤为引人注目。从早前不断曝光的医药代表行贿事件,到GSK等外企集体行贿事件,再到前段时间央视的贿赂门事件曝光(看到这里,是不是对这份政策有点了解了?~)
这次国务院是罕见的对医药代表职业提出了要求,也算是对早前网络传的国家要取消医药代表职业的一种态度。很明显,国家对医药代表的定位,是为了 净化医药行业风气,同时对医药行业的期盼。
在《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要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管理,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备案信息及时公开。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另外在《职业大典》中,我们可以看到其对于“医药代表”的定义:
职业定义:代表药品生产企业,从事药品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的专业人员
工作任务:
1、制订医药产品推广计划和方案;
2、向医务人员传递医药产品相关信息;
3、协助医务人员合理用药;
4、收集、反馈药品临床使用情况。
这与《若干意见》中的要求不谋而合。对于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不能承担销售任务,并对个人信用行为做记录。这样一来,300万医药代表,必将要转变工作风格。同时,随着后面处方的开发,自然人有可能成为医药领域的众包参与者,像微医联器械这样的平台将会受到更多关注。
医药企业
这里主要有两类企业:一类是销售类,一类是物流配送类。同样的销售类又要集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企业,一类是纯销售企业(这类更多的是传统的代理商,经销商)。
随着“两票制”的全国推开,大部分的代理商和经销商将面临要不被并购(当然被并购的机会并不太多),要么转型为厂家(这点没有雄厚的资源和财力也而可能性不大),又或者是直接被淘汰。
在物流配送方面,国家明确提出: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升。打破医药产品市场分割、地方保护,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大型现代化药品流通骨干企业。整合药品仓储和运输资源,实现多仓协同,支持药品流通企业跨区域配送,加快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中小型企业为补充的城乡药品流通网络。鼓励中小型药品流通企业专业化经营。推动部分企业向分销配送模式转型。鼓励药品流通企业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推进零售药店分级管理,提高零售连锁率。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参与国际药品采购和营销网络建设。
很明显,国家希望培训龙头企业。原来中小药品物流企业要么并兼并,或是转型为专业化配送企业;要么必将面临消亡。
此外,想顺丰这样的物流巨头,也对行业产生空间产生挤压。
同样的,文件对医药代表的职能定位后,对医药企业来讲,也需要改变经营策略,做到更专业,应更注重产品的医患中的号召力和心智影响力。
“贿赂门”后的GSK药代管理模式有可能要全面推广。
医药电商
《若干意见》明确指出,逐步允许患者外代处方,到相应药店购买药品。早前热闹的医院药房托管可以说是先行对策。但这一次,文件显然步伐更大:
强调互联网+药品流通,要以满足群众安全用药需求为中心,加快推进互联网+药品企业发展,积极利用互联网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等特点来服务好群众健康。支持培育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药师网络指导用药等药物服务。
医药电商,被誉为电商最后一块掘金地。但因为医药行业的安全性要求以及监管严格等特点,进入的门槛也很高。从早前是A、B甚至C牌照把不少企业挡在了门外。现在政策实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到线衫线下融合发展,相信这一领域必将又火热起来。
但医药电商这条路注定了是:前途是光明的,道理是曲折的。
医院&医生
为了推行“两票制”,文件明确要求医院对医药企业回款也做了说明,虽然没有具体,但无疑是给医院带来了压力。一方面是取消药品加成,医院收入必然减少;一方面推行控费举措,对医保基金进行严格管理,大力推广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付费方式。此外,随着医改的推进,社会资本办医热情高涨,医院在人才管理方面也面临不少压力。
总之一句话,医院如不改革,适应时代的发展,后面日子必将越来越不好过。甚至导致衰落乃至破产。同样的,由于控费,以及推广多种付费方式等的要求,对医生用药也提出的严格要求。《意见》指出,医疗机构要将药品采购使用情况作为院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每季度公开药品价格、用量、药占比等信息;落实处方点评、中医药辨证施治等规定,重点监控抗生素、辅助性药品、营养性药品的使用,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医生进行公示,并建立约谈制度。严格对临时采购药品行为的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要对医疗机构药物合理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与院长评聘、绩效工资核定等挂钩,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此次文件的出台意味着政府会重点监控抗生素、辅助性药品、营养性药品,未来医生过量开出处方将会面临“约谈”。医生,一方面要面临过劳工作环境,一方面还要应对控药控费的规则,也真是不容易。当然,随着社会化媒体的深入发展,各种医联体、医生集团等对医生的需求增加,尤其是自由执业的逐步开放,医生对个人品牌的认识应有深刻的理解,甚至对个人品牌建设采取了行动。(后期,辉歌专题撰写:医生,如何打造个人品牌?欢迎关注~)
医疗保险
早在移动医疗风口时间,我们听到创业者说的最多的除了医疗大数据,估计就是保险对医疗的影响了。医保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国家社保里边的医保,这个是强制的;另一个则是商业医疗保险。我们可以看到,《若干意见》指出:推行控费举措,对医保基金进行严格管理,大力推广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付费方式。在落地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到有越来越多的商业保险公司介入医院业务,寻求更广阔的合作。在深圳,我们深圳已经看到某保险公司和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就商保和病种互通已经达成了互联互通。相信,不久的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医院在收支两重压力下,会寻求商保合作,这会是种双赢吗?
当然了,支付是个复杂的环节,医保支付就更不用说了。
随着“健康中国”成为国策,健康必将备受关注。《若干意见》影响人数众多,不能一一列举。上面分析,只是一名医疗从业者的简单见解,也欢迎医疗同行多交流。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精彩评论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