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离市场规律:药品不是商品 是牺牲品
在商品经济中,商品并不是生产出来就马上可以被消费的,任何一种商品都需要一个流通的过程。而这种流通过程往往会有多个环节,从全国的总代理,到大区或者省的代理,再到地市的代理,每个环节的存在都有其合理性。这是社会分工的需要,也符合价值的规律与逻辑。
比如一双优质的鞋子,出厂时的价格大约在100元左右,经过各级批发商批发后,最终商店里的零售价一般都会在1000元以上。消费者购买的价格明显比生产商获得的价格高出很多倍,表面上看是各级批发商和零售商抬高了物价,获得了暴利,但这是合理的。如果没有批发商成功的分销,生产商要想让自己的产品销售到全国各地去,就必须承担批发商的业务,这意味着要额外负担巨大的流通销售成本,这反过来依然会增加生产商固有的成本。
所以说,鞋子的价格由100元到1000元的增值是必须的。这不是商品流通的错,如果说存在错误的话,那只能怪价值规律存在错误了。但商品经济的实践证明,这个规律是绝对正确的。正是因为民众从来不怀疑价值规律的正确性,才对各大百货公司商品的天价采取了包容的态度,即便不打折扣,大家也乐意掏腰包。这说明人的消费心理还是相当理性的,大家对商家的劳动有起码的尊重,这是民众消费素质的表现。
但是,人们在对待某些特殊商品时,似乎就不是特别大度了,大家会以一种相当苛刻的心态对待这些商品,这便让人看不太懂了。这里想说的是药品这样的商品。
药品在民众的眼里是一个非常另类的东西,由于与人的生老病死密切相关,而看病这样的事情又和道德的因素紧密联系,这使得药品基本的商品属性往往被人遗忘。药品不被人看成商品了,其生产和销售环节中很多事情就会被人曲解。曲解得严重了,问题就来了。这不但会影响药品自身的生产和销售,还会影响整个医疗行业的工作。医疗工作受影响了,每一位看病的民众都不会置身度外,大家的切身利益也都会受到影响。
目前针对药品行业的很多改革措施已经实施。表面上看,这些做法的目的是为了降低药品流通环节的差价,最终减少民众在药品方面的花费。这种出发点很激动人心,应该深受民众欢迎。但药品的问题是一个牵一发动全身的大问题,药品价格降低了,势必影响到医院的运营。医院没有了利润,如果仅靠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弥补损失的话,就难保医院不借机狠狠地猛烈弥补了。这样做的结果,一定会使民众最终的花费走向新高度。
很显然,如今的药品不再被看做一般的商品了。而既然其本身有价值,且要在市场中流通,就一定摆脱不了商品的基本属性。药品首先是个商品,必须按照商品的规则进行生产和流通,这是商品最基本的要求。如果总希望用非市场的手段对各环节进行干预的话,岂不是回到计划经济时代了吗?那为什么不把所有医院员工的工资福利全都买断呢?
民众的消费心理和习惯本来是相当质朴的,大家能接受一个比出厂价翻10倍的鞋子的价格,也同样可以接受翻10倍的药物的价格。同样是商品,民众为什么要对某些特殊商品表现出歧视呢?但如今的问题是,民众真的接受不了药品的价格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偏见?这其实并不是民众自己的错,这源自一种看不见的力量,该力量始终在引导民众去接受一种背离市场规律的消费习惯和观念。有这样的力量存在,药品肯定就不能是简单的商品了,它必须是个牺牲品,必须为某种见不得阳光的事情背黑锅,做替死鬼。
(微信号: willine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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