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成效明显 药占比2015年降至28.4%
改革切入点:我市从2012年7月1日起,采取“腾笼换鸟”的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在所有的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加成”政策,将药品加成费整体转换为提高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两项服务价格平均分别提高12元、37元。参保人的诊查费提高部分,从医保统筹基金中支付,直接减轻了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中药饮片取消药品加成费用后,通过调整基本医疗服务补助的方式予以核补。即将中医院的补助标准提高20%。
主要配套改革措施:
1.完善了卫生投入政策。全面落实了国家规定的6项公立医院财政补助项目,全市公立医院无负债经营问题。改革了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机制,实行“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将财政补助与人员编制“脱钩”,与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挂钩,促进公立医院服务提质提效。同时,市财政投入对专科医院进行政策倾斜。如儿童医院专科系数为1.3,中医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为1.2,妇幼保健院、眼科医院等为1.1。对政府指令性的特殊专科专病另行给予专项补助。2015年,全市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例达到24.8%。
2.推动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了与总额预付、信用等级评定相衔接的按单元、按病种、按人头、按项目等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2015年,全市按病种支付的病种数量达到121个,按人头包干的社区门诊统筹制度覆盖人群858.7万人。从今年起,我市在罗湖区启动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与分级诊疗相衔接的“总额控制、结余奖励”医保支付模式,总额内的结余部分,可用于奖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业务、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激励医疗机构主动做好预防保健和分级诊疗工作,合理规范使用医保经费。
3.推动了医疗收费方式改革。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试点“打包”收费制度。全科门诊“打包”收费标准为200元/人次,打包项目包括挂号、诊金、常规检验和检查项目、七天内基本药物、非严重伤口的清理与包扎等;专科门诊诊金“打包”收费标准为100元/人次;住院费用“打包”收费标准为每180元/床日,打包项目包括住院诊查费、护理费、输液注射费、氧气费、换药费、雾化吸入费等6项服务。2015年12月30日起,该院又推行“甲状腺全切术”等10种手术病例住院打包收费试点改革,进一步规范医院诊疗和收费行为。
4.推动了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允许患者凭公立医院处方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取药。正在探索推行药品集团采购,推动“互联网+医药”,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开放合作,提升药品生产供应保障的市场化、规模化、智能化、阳光化水平。同步推动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和人事制度等改革。预测公立医院药品供应综合成本可降低30%以上,同比降低的公立医院药品费用,一部分让利给群众,一部分用以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5.完善临床用药监管机制。根据我市人口结构、疾病谱编制《深圳市基本用药供应目录》,通过管控“大额”采购药品的品种、剂型、规格,减少辅助用药和奇异剂型、奇异规格药品的临床应用;组织各医院联合开展临床路径文本(药物质量方案)审核和处方点评工作;定期公布比较各医院单病种医疗和药品费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完善了“阳光用药”监管体系,各级医院抗菌药物采购金额占比从2009年的32.2%下降至2015年的18.3%,“三甲”综合医院则从24.71%下降为14.37%。
6.推动医用耗材集团采购。我市所有公立医院高值医用耗材均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同时,依托市政府采购平台,对一次性注射器等5类医用低值通用耗材实行量价挂钩的集团化采购,各类耗材的采购价格比原来各单位自行采购降低约28%。
7.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今年,我办牵头制定了《深圳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近期,拟结合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为提高诊查费、手术费、护理费、治疗费等费用,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费等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腾挪空间,在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后,召开价格改革听证会,力争尽快印发实施。
改革效果:改革促进了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回归。“十二五”期间,全市政府卫生总投入599.1亿元,年均增长19.2%。财政补助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例达到24.8%,药占比从38.7%下降到2015年的28.4%(不含中草药);次均门诊费用218.36元、次均住院费用9117.24元,维持在国内较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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