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药必须做检查,是不是强制消费?
不知何时,医疗界出现了“药占比”,或者是“药比”,这个名词医院的人都知道,但普通百姓可能就不知道其中的含义了。所谓“药占比”就是一个病人在医院看病,药品在整个医疗费中所占的比例,这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指标。除少数科室外,多数科室的药占比都在50%以下,有的甚至达到20%。药占比出台的本意是要控制医疗费,减少医生使用高价药物,减少医生收取药商的回扣。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对于减少病人的药费支出,减少医疗腐败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
然而,这一政策出台后,并没有起到遏制高价药物和降低医疗费的作用。反倒形成一种局面:高价药物照常使用,只有通过多做检查,来降低药占比。曾经有一个朋友问我,做一个胆囊手术需要做几个CT?我告诉她说:我们一般不做CT,做一个彩超就够了;如果需要,最多做一个上腹部CT平扫。而她的母亲在某三级医院做了一个胆囊手术,做了6个CT(上腹部CT平扫+增强、下腹部CT平扫+增强、盆腔CT平扫+增强),检查费多少姑且不谈,6个CT让病人接受了多少射线?这无疑使过度检查了。
有的医院一边鼓励降低药占比,一边进高价药物,便宜的药物很少,甚至干脆不进,如:几块钱一盒的阿莫西林无货,取代的是几十元一盒的更高档的阿莫西林。无低价药物可用,医生只能选择高价药物;面对高额的药费,只有通过增加检查项目来平药占比。药占比降不下来的后果是扣发医生的奖金,这就出现了广州中医院的医生摆出的“安民告示”。广州医生的无奈之举,说明了我们这项规定的不合理性。
医生的收入不能与其医疗行为挂钩
2015年4月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公立医院预决算报告制度暂行规定》。《暂行规定》提出,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科学预测医院收入,不得将医院收入指标分解到各科室,更不得将医务人员收入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尽管卫生管理部门三令五申的规定,医生的收入不能与其医疗行为挂钩,但是几乎没有那个医院在执行这项规定,每个义务人员的收入必须是“劳动所得”。我们认为,因为药占比不达标扣钱是不合适的。
药占比增加了病人的负担
医生的检查和治疗应该根据病情来决定,由于药费的增加无法达到药占比,医生可以“名正言顺”地给病人增加检查,导致了药费没有降下来,检查费用到上去了,这样的制度还有存在的意义吗?
涉嫌强制消费
病人到医院,目的就是为了治疗,治疗的主要手段之一就是药物,限制病人开药,或者不开检查就限制开药的做法,已经涉嫌强制消费了。
降低药费,应从管理入手
多少年来,药品的不正之风几乎都集中在医生身上,让医生成为了“替罪羊”,其实,一只成本几毛钱的注射剂,卖到30多元钱,这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的差价,医生所得的是很小的一部分,只有3-5元,那么还有20多元哪里去了?大家都心知肚明。
如果将几毛钱的药物定价为一元多,药商会给医生回扣吗?我到想鼓励这样的药品能够给医生回扣,我想商家不会傻到自己贴钱给回扣吧;另一方面,医院多进廉价而有效的药物,可以引导医生根据病情正确使用药物;因此,整治药品回扣的控制其实很简单:从管理入手。
综上所述,开药做检查,不检查少开药,已经涉嫌强制消费,药占比不能从根本上降低医疗费,解决看病难的问题。既然药占比“没用”,为什么不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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