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看懂】四部委加强维护医疗秩序的通知

2016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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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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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明确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不得赔钱、滋事行为未制止前不得调解、涉及死亡事件12小时内上报国家等多项具体要求。

近年暴力伤医事件不断涌现,医患关系紧张,引起广泛关注。2015年5月26日,最高法发布包括温岭杀医案等4起涉医犯罪的典型案例。世界卫生组织对医院暴力的界定为“卫生人员在其工作场所受到辱骂、威胁和攻击,从而造成对其安全、幸福和健康的明确或含蓄的挑战”。在我国,针对医务工作者的暴力和侮辱伤医时有发生,其频率和严重程度日益突显,有加速递增的态势。表现为有医疗事实、有预谋策划、有明确目的、有固定场所、有攻击对象、有常见形式等特征,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攻击型私力救济行为。

2016年3月14日,深圳市第五人民医院(平湖)发生辱医伤医事件,儿科黄医生被殴打、被逼迫下跪烧纸。后闹事的12人被警方刑拘。这多少给医务人员心里一些安慰,但是更多我们看到的伤医事件发生时,我们的安防措施不力,现场处置不妥,警医联动失联,信息披露不及时。聚众滋事、扰乱秩序、暴力伤医等事件,其主要肇因有:对诊疗效果不满、就诊体验差、沟通障碍、收费不合理等,更深层是医患信任危机。其明显特点是:受害主体多为医务人员、多发生在诊疗场所、有暴力情节、凶器所致的伤害更大、安保措施多不力。医院和社会应该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医院除需要提高防范能力外、还要做好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已发生的纠纷、完善安保措施,在社会化媒体时代也需要合理应对新媒体,以此同时伤医者必须严惩,每个人都值得反思。

2016年3月2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不得赔钱、滋事行为未制止前不得调解、涉及死亡事件12小时内上报国家等多项具体要求。具体有5项明确要求。

1.坚决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院良好秩序 
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公安机关要始终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特别是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坚决果断制止,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 依法惩处聚众滋事等扰序行为。执行《刑法修正案(九)》,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致使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不法分子,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守住法律底线,坚决不得纵容以闹取利的违法犯罪行为。调整警力部署加强医院及周边的秩序维护工作 ,及时发现问题隐患,为医院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2.切实提高涉医事件现场处置能力 
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涉医事件的早介入、早处理。对威胁、恐吓、侮辱医务人员的,要坚决依法制止,并迅速报警,对故意伤害医务人员的,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 健全警医联动机制。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当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迅速控制现场局势,防止事态激化。及时做好医疗纠纷调处工作。推动完善院内调解、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医疗纠纷调解体系,建立医疗纠纷多元化解告知制度。引导依法处理纠纷,同时宣传国家关于处理涉医违法犯罪的有关规定要求。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

3.全面提升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 

通知要求,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强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加强重点区域工作巡查,加强重点人群安全防范。应全面提升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特别是区县级医院、社区卫生院以及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集中力量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科室做好防范。医疗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员的梳理掌握,对多次到医疗机构无理纠缠或扬言报复医务人员的患者及家属群体,要列出清单,重点关注,向公安机关报告。做好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重点防范,进一步完善医院安全保卫制度,提高医院自身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

4.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管理 

通知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管理。深入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医疗服务,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共同参与型医患关系。加强医务人员培训,规范诊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体验,排查医疗质量安全隐患,提升患者安全管理水平。高压未必管用,做好自己的工作是核心。

5.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及信息沟通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做好涉医案事件信息发布预案,指定专职部门、专人接待媒体。对于恶意炒作、报道严重失实的,医疗机构要做好舆论应对,及时发声、澄清事实。医疗机构发生涉医违法犯罪案件,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逐级上报至国家卫生计生委。其中,涉及死亡、重伤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报告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当地综治组织,并在12小时内上报至国家卫生计生委。

几点思考:

1.妥善纠纷处理缓解医患矛盾

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 赔偿有时候不一定能够解决问题,反而落患方以口实,常有患者认为,医方无错,为什么要赔钱或减免费用,反而让医患纠纷的解决陷入困境。对于纠纷主动疏理潜在医患纠纷,科室主动报告潜在可能发生纠纷的事件,及早作出应对之策,防患于未然,主动介入医患关系敏感点,对经常发生医患纠纷的环节要加强监管,经常发生纠纷的科室,经常发生纠纷的医务人员要做好相关辅导和帮助工作,必要时候可以调整岗位。对于已经发生的纠纷要及时有效进行妥善处理,尽量缓解紧张关系,及时选择合适应对途径开展医患纠纷调解。

有效应对媒体降低影响

2.社会化媒体迅速兴起,从社会交往形式、信息获取方式、语言表达习惯等方面对人们的行为习惯产生深刻影响。发挥社交媒体中医患沟通的优势,改善医患关系是一个全新的挑战。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在医疗卫生领域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积极推动着医疗模式的转变和医疗行为的创新。近年典型的医患纠纷多和互联网及新媒体有重要联系。医院要建立媒体危机应急预案,正确应对媒体。医院要跟踪医疗信息受众的关注点,早介入,化解危机于初期或萌芽期。

3.恢复医患相互信任才是本质

医患双方共同的敌人应该是疾病,而不是彼此。当下医患关系紧张、异化,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医患之间缺少信任。信任是医患关系的基础,信任才会尊重医生,放下戒备,才能够期望和谐医患关系。医疗不仅仅是治疗疾病这么简单。健康所系,性命相托。没有信任患者如何敢托付性命,没有信任医生也不敢做有风险的手术,很小风险的手术也要尽可能排除更多可能性,这反而加重患者负担。当务之急是要恢复医患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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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部委,秩序,医疗,医患关系,医务人员,纠纷,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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