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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伤医入刑”只是一个笑话

2016-03-18 15:28   呼叫医生

现在伤医案屡出不穷屡禁不止,前段时间还在两会上讨论伤医入刑的问题,两会还没结束,3月4日晚,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一名外科医生被醉酒患者殴打,额面部及眼部多处受伤,诊室满地血迹,一共缝了7针。

现在伤医案屡出不穷屡禁不止,前段时间还在两会上讨论伤医入刑的问题,两会还没结束,3月4日晚,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一名外科医生被醉酒患者殴打,额面部及眼部多处受伤,诊室满地血迹,一共缝了7针。更有目击者表示,当事医生与患者并未发生任何冲突,患者动手几乎是“毫无征兆”的动手打人。接着3月15号深圳龙岗平湖医院又出现医生被迫下跪烧纸事件。


医患入刑早在去年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指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医闹正式入刑,最高可判7年,这对“医闹”行为可起到法律震慑作用。


然而根据《刑法》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故意伤害需达到轻伤以上才可入刑。而在医疗机构实施的暴力大都达不到量刑标准,只能根据《治安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两会期间温建民提交的《关于建议“伤医即入刑”》的提案:“对伤医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只要有殴打医护人员的行为就入刑”。


但由于业界争议大,提案有被喊停的趋势。


医疗纠纷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浮出水面,到医改7年间越闹越乱,越闹越严重。医患纠纷太难管,而医疗事故鉴定是个世纪大难题,或者可以说是极具有中国特色的大难题。


90年代,张艺谋一部《秋菊打官司》红遍大江南北,为什么? 因为医疗事故鉴定机制是模糊的,中国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制社会国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口号是用来喊的,很多和秋菊一样处在社会底层,无权无势的人,近乎为零的医学知识让他们根本不懂到底是谁的责任,而自身利益受到侵犯,出于人性本能地大吵大闹,通过这种方法让更多的人知道,大家一起出来把消息迅速地扩散,最后起到一个震慑作用,这是闹的初衷。


而还有什么别的方法行之有效,他们不知道,甚至不愿意去相信,只有通过眼下闹得你死我活甚至对簿公堂才能心安;至于是不是合理,是不是合乎道德,在知道医生已经尽职尽责之后会不会偃旗息鼓,就看当事人人性和外界态度的博弈了。


而警察为什么不管?医闹发生的时候医院安保为什么只是袖手旁观?因为中国的执法,特别是底层的执法,目标往往不是什么正义,对错,而是为了社会稳定。当警察发现,压服医院、医生,比起压服医闹,花的成本更小的时候,他当然选择前者。医闹也是看中了维稳体制的这个弱点。何况警察怎么可能了解医患双方谁对谁错,这是一个专业问题,必须靠专业鉴定来验证。


伤医入刑真的只是个笑话吗?是有关机构不作为吧?如果大闹判刑,小闹拘留的话,也就不会有人把闹当做解决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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