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上海市心理咨询从业人员实习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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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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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上海市心理咨询从业人员实习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索取号发布时间发布机构文件编号备注076478684Q/2025-00210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沪卫规〔2025〕10号各区卫生健康委,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现决定废止《上海市心理咨询从业人员实习考核管理办法》(沪卫规〔2021〕13号)。

索取号发布时间发布机构文件编号备注
076478684Q/2025-00210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沪卫规〔2025〕10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市心理卫生服务行业协会,有关医疗机构和大学: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决定废止《上海市心理咨询从业人员实习考核管理办法》(沪卫规〔2021〕13号)。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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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健康,从业人员,上海市,心理咨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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