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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禁止将“空肠回肠吻合术”应用于2型糖尿病治疗的通知

2025-07-10 10:08 医政司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1号)有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禁止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其予以严肃处理。

国卫办医政函〔2025〕2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有关委直属和联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我委组织对"空肠回肠吻合术治疗2型糖尿病"进行评估,评估认为该技术缺乏基础理论支撑和高质量循证医学依据,临床应用的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1号)有关规定,决定禁止将"空肠回肠吻合术"应用于2型糖尿病治疗。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停止将"空肠回肠吻合术"应用于2型糖尿病治疗。在本通知印发后仍使用该技术的机构和人员,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其予以严肃处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5年6月2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关于禁止将"空肠回肠吻合术"应用于2型糖尿病治疗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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